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涉密邮件系统及网络健康与分析系统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涉密邮件系统及网络健康与分析系统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人民检察院涉密邮件系统及网络健康与分析系统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陆先生 | ||
行政区域 | 郑州市 | 公告时间 | 2016年11月11日09:5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11月11日09:00至2016年12月01日09: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0807室) | ||
开标时间 | 2016年12月01日09:30 | ||
开标地点 |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0807室) | ||
预算金额 | ¥12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陆先生 | ||
采购单位地址 | 郑州市郑东新区邢庄北街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涉密邮件系统及网络健康与分析系统等采购项目 已经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财政,采购人为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郑财招标-2016-215
2.2项目概况:
2.2.2 采 购 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A包:涉密邮件系统采购
B包:综合监控分析中心设备及网络回溯分析设备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3(1)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出具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
3.4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须具备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发出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4.2报名时需携带资料:企业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生产厂家专项授权书;审计报告(2015年度);完税证明(近三个月以来完税票据);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由社会保障机构近期出具);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报名时出示以上资料原件(验后原件退回)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三份,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地点为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财政局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邢庄北街9号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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