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编号:2024217号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编号:2024217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联系方式:0934-*******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周巧玲

房产

西峰区岐黄大道1号东方丽晶城市综合体商铺*****

甘(2021)号庆阳市不动产权第*******

周有仓

2

周巧玲

房产

西峰区广场路7号昊鑫嘉苑9幢1单元2002号

甘(2022)号庆阳市不动产权第*******

周有仓

3

周巧玲

房产

庆阳市西峰区庆化大道西侧、北地西路北侧嘉鑫国际建材城二期A-2幢2层58号

甘(2024)号庆阳市不动产权第*******


周有仓

登记机构:庆阳市不动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11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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