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信息系统招标公告
管理信息系统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公示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延吉市财政局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16年11月11日 09:25 |
预算金额 | ¥1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敏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延吉市财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延吉市河南街天池路300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宋国利 | ||
代理机构地址 | 延吉市河南街天池路300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要求,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延吉市财政局
二、拟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内网)
项目建设技术要求:
(一)技术架构要求
1、系统采用JAVA开发体系,数据库采用ORACLE,Web服务采用Weblogic10版本以上。
(二)系统安全架构要求
1、应用安全保障:平台建立统一的身份认证和授权管理系统:需根据用户安全级别的不同,对用户实施集中的身份认证和权限管理。
2、系统服务器的数据库中的数据需定时进行备份,保障数据的安全。通过每天进行数据库自动备份系统完成数据定期自动备份。
(三)系统功能要求
政府采购系统建设包括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审批、合同备案、合同管理、采购预算、计划追加(减)等功能模块,具体如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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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计划申报审批
采购计划逐层审批,在计划上报过程中需要体现采购内容和预算相关信息,采购计划业务要能实现项目、协议、资质采购,可以支持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预算可以支持使用财政性资金和自筹资金;
采购计划批复后,可以提供采购方式变更;
系统需要实现如下功能:
A.提供采购计划申报,申报时可以增删改查,并提供数据审批过程查询;
B.提供采购系统审批功能,审批时可以查看指标使用情况、计划申报情况;
C.系统审批时,要求可以对部分要素做变更,例如:采购方式、组织形式和代理机构;
D.系统要能上传附件,并能支持多附件上传;
E.采购计划申报时的预算要受到批复的指标的控制;
F.系统提供采购方式变更功能;
2、合同管理
合同备案由采购单位发起经财政采购部门审批正式备案,备案的合同信息或所需要的字段,可以根据财政部的上报规范适时增加和修改,合同备案信息中要能体现采买的详细内容和付款的进度信息;
合同管理中需要支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合同的追加;
乙方供应商账户允许修改并能记录修改过程。
系统需要实现如下功能:
A.提供合同备案的增删改功能,并提供合同备案过程查询;
B.提供追加合同备案增删改功能,并提供追加合同备案过程查询;
C.合同备案界面的字段要能修改,以变保持符合财政部统计要求;
D.合同备案时要与采购方式变更信息相关连,未做变更的自动获取项目指定的采购方式,做过变更的取变更后的采购方式;
E.合同需要记录详细的付款进度信息,并为后续的支付提供合理的支付金额依据;
F.提供账户变更功能,在供应商账户存在异常或需要变动情况要能更新账户信息,并更新的账户信息要提供可查询修改历史痕迹;
G.提供依据合同的付款进度在指标可用额度,合同额度的双重控制下,实现有效的支付,并将支付信息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互动,并可同时支持电子化支付;
3、采购预算辅助处理
在采购计划申报后,针对招标过程和后期在支付过程中所产生的资金异常情况,可以得到有效的解决,例如采购预算不充分,采购预算资金性质有变更等情况;
系统需要实现如下功能:
A.提供采购预算在累计采购计划基础上进行预算追加录入和审批功能,可增删改查;
B.提供采购预算在累计采购计划基础上进行预算调减录入和审批功能,可增删改查;
C.提供采购预算在累计采购计划基础上进行预算替换录入和审批功能,可增删该查;
D.系统要保留预算处理过程的痕迹,以方便日后审计时待查;
4、项目结项、结转
项目在支付完毕后对项目进行结项,表示项目已经完结,同时将项目所用到的财政资金的余额进行返还;
根据采购计划在年终的使用需要,可以能将本年度未完成的项目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执行。
系统需要实现如下功能:
A.系统提供结项功能,结项后的项目不能在进行预算辅助功能,不能再进行合同备案、支付等操作,项目结项时指标使用的结余资金返回到其项目所对应的单位指标;
B.系统提供结转功能,以保证两个年度的数据能够持续运转,结转时要求采购系统所使用的指标要释放,以配合指标的年终结转,结转后的数据,可以持续的进行下游工作,例如:审批过的采购计划可以进行合同备案,备案完毕的合同可以进行有效的支付;
5、与其他系统交互
采购系统,要求可以与财政目前使用的指标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做有效的数据交互;采购系统需要与省厅政府采购系统数据格式保持一致;
系统需要实现如下功能:
A.与预算指标交互:采购计划申报中的预算构成由单位指标和自筹类资金共同构成,如果使用单位指标,则需要对指标进行额度控制,使资金不足不能使用,并且对应的支付,只能使用选择的指标进行支付;
B.与国库支付交互:在采购合同支付环节,需要依据具体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合理的支付,支付信息审核完毕后,直接进入国库集中支付的支付环节,并且同时补充对应的分月用款计划,支付时所使用的指标必须为计划申报时所使用的指标;
C.与省厅政府采购系统数据格式保持一致。
三、采购项目预算:18万元
四、采购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按照省财政厅采购办2016年5月20日的会议指示,要求在市(州)、县(市)部署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目前我市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下一步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软件采购,现将政府采购方式说明如下:
1.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是财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一部分,我局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由北京用友政务软件有限公司负责部署;
2.2012年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项目是由北京用友政务软件有限公司负责部署;
3.2015年全省4个地级市1个县级市开展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也由北京用友政务软件有限公司负责部署;
为保持我局综合信息系统的完整性,兼容性,持续性,统一性。拟定由北京用友政府软件有限公司负责我延吉市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因此我局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为此,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聘请专家对是否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了认证,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的标准,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北京用友政务软件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68号用友软件园
六、专家论证意见及详细信息
1、论证意见:详见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认证意见;
2、政府采购论证专家信息表:详见单一来源采购认证专家签到表。
七、公示期限
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17日,共计5个工作日。
八、凡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加盖单位公章,下同)向本局或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申请。以传真方式提交申请的,请务必在发送传真文件的同时,以快递方式或者当面交接的方式递交申请书原件,并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服务符合本公告第二条“项目建设技术要求”中相关内容的详细资料,以确保本局或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能够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收到。
九、超过公示期限提交的申请,或者虽然在公示期限内提交申请但没有提交能够证明其拟提供服务符合本公告第二条“项目建设技术要求”中相关内容的详细资料的,本局和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不予接受。
十、在公示期内,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服务,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服务,将报告延吉市财政局批准后采用其他方式采购。
十一、本公告在以下范围内公布
十二、联系方式
1、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朴成雄
电话:****-*******
2、采购单位名称:延吉市财政局
项目联系人:张敏
电话:****-*******
3、项目监管单位: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宋国利
电话:****-*******
2016年11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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