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20年生产用车租赁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7-2020年生产用车租赁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广东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广东公司韶关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都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具有提供标的服务能力的公司均可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为确保公司各部门生产用车的正常使用,拟开展生产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的招标选型工作,需选取车辆租赁及代驾服务合作供应商。韶关分公司现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择1家供应商。详细需求请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招标范围:

(1)租赁别克GL8 2014款(或2017款均可)2.4L LT豪华商务舒适版2辆、丰田汉兰达 2015款 2.0T两驱豪华版2辆、丰田汉兰达 2015款 2.0T四驱豪华版1辆、哈弗H5 2016款2.0T汽油版手动四驱尊贵型8辆、东风风行 CM7 2016款2.0T手动豪华型3辆。座位数根据具体车型出厂标配确定,颜色待签订合同时双方确认。别克及汉兰达车型要求广州牌照,其余车辆无牌照属地要求。

(2)代驾司机21名。

1.3服务地点:广东省韶关市。

1.4项目预算:本项目总标的金额估算为1190.124万元(不含税)。

1.5服务周期: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本次招标为招标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招标人向投标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招标人在需求期内未向中标人下达采购订单或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招标人违约,投标人不得追究招标人违约责任,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6.3.10 框架免责承诺书)。如投标人不同意此条款,则投标人应书面告知招标人,并退出本招标项目。

合作期间,若投标人上级公司有最新的集采结果发布,则按上级公司集采结果执行。

包段产品名称产品单位需求数量
包1车辆租赁1.00


二、资格要求

2.1、投标方须具备合法的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合法的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同时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年度报告、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成立年限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少于两年,供应商如出现吸收合并的,其成立时间可溯源至原单位的注册时间起算;如出现新设合并的,成立时间可溯源至参与合并的单位中成立时间较短的单位的注册时间。若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其隶属法人应当满足所有资质要求,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比选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标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本项目如涉及投标授权的,接受需求方省公司统一转发的相关授权函 。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业务及劳务派遣(或汽车代驾服务),且需具备交通部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4、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国家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未完成“三证合一”的,投标人需提交国税登记证副本前两页复印件,地税登记证复印件(若有);如投标人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戳印的,要求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如无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可提供税务登记部门网站查询截图(同时附查询网址)。

2.5、投标方纳税证明:需提供2015年度由税务机关开具的“纳税凭证”(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纳税流水证明)或者由税务机关开具的“免税凭证”即可。

2.6投标人须对以下条件进行承诺,承诺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方可参加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承诺函格式请详见第六章“6.3.9投标承诺函”)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3)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合作记录。

(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5)在工作时车辆及司机人员以安全为第一原则,因任务操作不当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责任及进行赔偿,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标书售卖时间为 2016年11月11日09时00分至2016年11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中国移动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3.2报名通过的投标人登录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 元)整。

注意: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经招标人审核报名通过的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3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02日09时30分,地点为韶关市西堤北路9号全球通大厦14楼会议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提交,截止时间同上。本次开标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或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电子版),并经招标人确认,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或应答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五、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5.1潜在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按4.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正常时,开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3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只有开标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投标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标时该供应商以电子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后一次提交的文件将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文件,且前一次提交的文件将彻底删除。

注3: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韶关市西堤北路9号全球通大厦10楼

联系人: 金先生 电话: 135*****859

电子邮件: 135*****859@139.com">135*****859@139.com

开户名: 深圳市都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皇岗支行

账号: ****************764


九、附加项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都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服务 生产用车 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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