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租赁供应商招标公告
公务用车租赁供应商招标公告
根据成都汽车职业技术学校公务用车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对“成都汽车职业技术学校公务用车租赁项目”进行第二次校内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成都汽车职业技术学校公务用车租赁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介:
1.比选人:成都汽车职业技术学校
2.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校内比选的方式,比选人将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一名中选比选申请人。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政府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比选活动。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曝光台、“成都信用”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距递交本项目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
六、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2024年11月22日—11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联系成都汽车职业技术学校李老师(137*****200电话微信同号)获取。
比选申请人现场报名请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 28 日9:30(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应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八、比选时间:2024年 11月28日9:30(北京时间)。
九、比选地点:成都汽车职业技术学校(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街道幸福路388号综合楼4楼一会议室)。
十、本次比选信息和比选结果信息在成都汽车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汽车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街道幸福大道388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 137*****200
附件:2024年成都汽车职业技术学校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校内比选文件.doc
标签: 公务用车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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