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新安街道海乐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小型工程)招标公告
医院新安街道海乐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小型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工 程 编 号:XX********01
工 程 名 称:宝安区人民医院新安街道海乐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小型工程)
公 告 时 间:2016年11月11日 09:00时 至 截标时间:2016年11月17日 18:0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抽签法
招 标 内 容: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
招标部分估价:158.196227万元
预计开工日期:2016年10月15日
预计竣工日期:2017年1月13日
工 程 地 点:深圳市宝安区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会文件:元人民币/本
质疑截止时间:2016-11-14 18:00
答疑截止时间:2016-11-15 18:00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最低企业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二级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
同类项目经验:--
其他: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园林绿化工程除外); 2、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项目经理(建造师)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5、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项目经理已经停止使用,外省二级建造师不可在本省执业; 8、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2010】9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 9、中标后的投标人应在中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6)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7)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8)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9)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证书;
3、投标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
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
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7、《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8、《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
9、《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中所有人员近三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以下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11月11日 09:00时 至 截标时间:2016年11月17日 18:00时
(节假日除外)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宝安分中心
招标人负责人:黄居科
招 标 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
经 办 人:周国波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航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杜灿光 ******** 15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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