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烈山区萧濉新河、龙岱河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淮北市烈山区萧濉新河、龙岱河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淮北市烈山区萧濉新河、龙岱河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淮北市烈山区萧濉新河、龙岱河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淮北市烈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淮北市烈山区萧濉新河、龙岱河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烈发改【2023】65号;
1.4招标人:安徽新正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安徽新正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淮北市烈山区萧濉新河、龙岱河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招标项目编号:HBGC*****;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HBGC*****;
2.5建设地点:淮北市烈山区境内;
2.6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烈山区烈山镇、宋疃镇、古饶镇、杨庄街道,涉及主要对象为淮北市烈山区萧濉新河及龙岱河,萧濉新河烈山区段全长约20.97km,龙岱河长度14.7km,龙河(烈山区段)长度3.6km,岱河(烈山区段)长度2.6km。项目建设区段流域全长41.87km,涉及治理的水域总面积2.51km2。项目建设内容:(1)生态护坡:生态护坡面积0.048km2;(2)生态缓冲带:萧濉新河两侧岸周边裸露岸坡布置生态缓冲带面积为0.36km2;(3)河流水生态恢复:种植沉水植物面积为0.21km2,种植挺水植物面积为0.041km2,水生动物的投放面积为0.47km2;(4)节点净化湿地建设:人工湿地面积0.037km2。根据消减的污染物当量,测算出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农业面源污水约4.5万t/d,农村污水约0.8万t/d,工业污水约1.4万t/d,城镇污水约0.65万t/d,合计约7.35万t/d。投资估算约3530.43万元。
2.7合同估算价:建安工程费约3376.34万元,设计费约30万元。
2.8计划工期: 12个月 (包含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中标人按照工期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报招标人批准后实施,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批准的开工令日期为准。)注:整个工期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工作的优化及补充、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审核、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等全流程、全过程工作内容时间,投标人自行合理考虑工期进度(各区段工程的工期及养护期以招标人确定为准,工期所有内容均最终以招标人具体要求为准)。
2.9招标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部分:本次招标中标人负责本项目前期工作的优化及补充、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图纸审查(施工图图审、过程评审);设计主持、管理、指导;设计与施工的协调;设计成果报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报批报建等工作,并承担项目全部设计责任。(2)施工部分:本项目所有工程材料、设备、设施的采购、保管、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等。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建设具体的内容、工期、建设方案及实施范围等均以招标人最终确定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满足招标人要求。
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或规划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对招标内容和规划方案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理解并接受,对于工程规模、内容的增减调整,均不作为索赔依据。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中标人资金使用不得超出有关部门批准的资金额度,确保资金的合理、高效运用。同时,中标人不得以资金批准情况为由,影响工程的规模、内容及质量标准。
2.10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须同时具有以下资格:
3.1.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是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1.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含)2000万元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包括: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污染治理、水系连通、水系综合整治、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等相关类型;(证明材料:投标人业绩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3.3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投标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3.2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环境工程、给排水等相关专业)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3.3.3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3.4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投标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注: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5投标人财务要求:/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总数不限;
(2)联合体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承担;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要求:(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②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3)信誉要求:投标时投标人企业须同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投标时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2日17时30分至2024年12月13日09时00分。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CA锁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投标人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淮北市)交易服务。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时00分。
6.2开标地点: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路197号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 四 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受理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标人:安徽新正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淮北市烈山区迎宾路169号国购汽车文化园3号楼
邮编:******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61-*******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九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华邦公馆1215
邮编:******
联系人:刘洋、张妹
8.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淮北市人民路199号招商大厦7楼
电话:0561-*******
9.其他事项说明
9.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联系电话:400-850-3300。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9.2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CA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咨询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400-880-4959。如加密电子标书无法被系统导入或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完成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合格投标文件。
9.3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容将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10.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10.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
10.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万元(注: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特减少投标保证金的收取)
10.3投标保证金形式:
第一类:√银行转账√银行汇款√网银
第二类:√纸质银行保函
第三类:√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
10.4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①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
工商银行:130*****380********;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工行淮北淮海路支行;
徽商银行:133*****210001*****016588;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建行:623*****700********;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淮北西城支行;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足额转入招标公告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①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
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按格式承诺真实有效。同时将纸质银行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
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银行保函无效。
④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与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注:采用第二类或第三类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保险、担保等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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