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新建风险评估与安全测评服务2024年竞争性磋商公告

厦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新建风险评估与安全测评服务2024年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信息中心委托,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对[******]wx[CS]*******、厦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新建)风险评估与安全测评服务(2024年)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厦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新建)风险评估与安全测评服务(2024年)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4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x[CS]*******

项目名称:厦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新建)风险评估与安全测评服务(2024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96,380.00元

采购包1(厦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新建)风险评估与安全测评服务(2024年)(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698,19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98,19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厦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新建)风险评估与安全测评服务(2024年)(包1) 1(项) 为27个市级新建政务信息化项目提供风险评估和安全测评服务 698,19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或按照实际执行情况,总金额已经超出预算总额,合同即告终止。

采购包2( 厦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新建)风险评估与安全测评服务(2024年)(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698,19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98,19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C********-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厦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新建)风险评估与安全测评服务(2024年)(包2) 1(项) 为27个市级新建政务信息化项目提供风险评估和安全测评服务 698,19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或按照实际执行情况,总金额已经超出预算总额,合同即告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规定,供应商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项目。即要求供应商所供本项目所有服务均为中小企业提供,并按附件格式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磋商响应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制造商)类型,声明函中应填写本项目所有货物制造商的相关信息,制造商应符合上述文件关于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以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③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⑤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采购文件中其他有关对中小企业描述情况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4)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增加“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具体要求如下: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 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 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⑥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 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本磋商文件其他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5)磋商响应供应商需具备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一级最高),供应商须提供以上有效资质证书扫描件,未提供的或提供无效证书的报价无效。。

采购包2: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规定,供应商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项目。即要求供应商所供本项目所有服务均为中小企业提供,并按附件格式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磋商响应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制造商)类型,声明函中应填写本项目所有货物制造商的相关信息,制造商应符合上述文件关于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以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③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⑤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采购文件中其他有关对中小企业描述情况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4)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增加“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具体要求如下: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 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 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⑥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 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本磋商文件其他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5)磋商响应供应商需具备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一级最高),供应商须提供以上有效资质证书扫描件,未提供的或提供无效证书的报价无效。。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11-22 至 2024-11-2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04 09:15: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3(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4-12-04 09:15: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3(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信息发布大厅东侧收标处3号收标窗口,如有变动,则以发布大厅显示屏最终显示的窗口信息为准。

2、供应商在提交CA证书后,供应商代表应当在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由于系统限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将被系统判定为响应无效。

3、请供应商在评审当天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用于线上报价,笔记本电脑已安装系统操作所需的客户端,具体流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信息中心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8号振业大厦

联系方式: 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机场北路476号4楼

联系方式:刘小姐 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志民、李俊豪

电话:059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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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务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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