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镇秋竹村长壁自然村挡墙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
三都镇秋竹村长壁自然村挡墙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三都镇秋竹村长壁自然村挡墙修复工程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市政公用设施施工/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蕉城区三都镇秋竹村民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蕉城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 16:1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21号3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21号3楼 | ||
预算金额 | ¥3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黄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806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蕉城区三都镇秋竹村民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德市蕉城区三都镇秋竹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先生、135*****12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21号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黄、159*****806 | ||
附件: | |||
附件1 |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docx |
项目概况
三都镇秋竹村长壁自然村挡墙修复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21号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CG[2024]宁字第012号
项目名称:三都镇秋竹村长壁自然村挡墙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三都镇秋竹村长壁自然村挡墙修复工程 | 1 | ******.00 | 项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 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其他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前连续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供应商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以上所有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里规定的提供。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21号3楼
方式: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需将营业执照扫描件(盖章)、加盖公章的《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和报名费用转账凭证发至本公司邮箱:fjhcxm@163.com,邮件发出后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予以告知。采购代理机构核实后即将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供应商。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21号3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21号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费、中标服务费专户:
开户名: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新时代支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三都镇秋竹村民委员会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三都镇秋竹村
联系方式:陈先生、135*****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21号3楼
联系方式:小黄、159*****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电 话: 159*****806
标签: 挡墙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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