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611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临建劳务合作工程招标公告
G0611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临建劳务合作工程招标公告
G0611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临建劳务合作工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建设地点及包件划分:本项目位于四川省阿坝州茂县、汶川县,沿G213线。本次招标为临建劳务合作工程,暂划分为 2 个包件,具体工程概况(见1.3)。
1.2招标范围:劳务段内施工图设计所含范围内的 (见1.3) 全部施工内容。
1.3劳务段落划分明细表:
序号 | 标段名称 | 桩号 | 工程概况 | 计划工期 (日历天) | 备注 |
1 | 包件1 | K176+925~K188+650 | 项目拌合站2处、钢筋堆放场建设5处、产业工人园5处、炸药库8处。挖方:*****.66m3,填方:******m3;混凝土:*****.05m3 | 120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南新镇、汶川县 |
2 | 包件2 | K176+925~K188+650 | 新建便道3.738km,改扩建便道2.634km,混凝土:8006.02m3。 | 180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南新镇、汶川县 |
2.1本次包件1、2招标要求: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丰富的组织和管理施工经验和能力者,并曾圆满地完成过与本工程劳务合作相类似的工程;在5年内完成类似工程不少于2个;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200万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不在四川路桥“不合格供方库”或“黑名单库”中。
2.2本次包件1、2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本次招标的项目,每个投标人可投2个包件,但只允许中标1个包件。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一经发现,相关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3. 招标文件的获取3.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 年11月 22 日~ 2024年11月26日上午9:00时至 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 17:00 时在四川路桥公司网站报名后到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路三分公司招标采购中心105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介绍信需提供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邮箱账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表复印件、已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回执单复印件。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3.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缴至中国建设银行: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
账号:5100 1527 9080 5150 2730
账户名称: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路三分公司
投标人需备注:G0611川汶高速临建劳务合作工程包件1/包件2招标文件费(可简写)。
3.3招标文件售价为包件1:500 元/份、包件2:500 元/份(按包件收费),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收据、开票请于开标后一个月内到四川路桥公路三分公司309室开具,逾期不再开具,开票需提供开票信息及银行转账回单发送至*********@qq.com。
温馨提示:请投标人仔细核对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投标文件的递交4.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10时,递交地点: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路三分公司招标采购中心105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后,对可能提出的涉及投标和合同的任何问题,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 ( 2024 年11月 29日) 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同时将所提问题的电子文件发送至招标 人的电子信箱内, 以便招标人及时予以答复。 电子信箱**********@qq.com。
4.4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踏勘联系人:李先生181*****668。
5.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crbg.com)上发布。
6.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路三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安路一段49号
联 系 人:钟女士
电 话:028-********
电子邮箱:**********@qq.com
2024年11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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