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车辆拖移采购公告

违法车辆拖移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街道综合执法大队违法车辆拖移 JSZC-******-RQZX-C2024-000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05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RQZX-C2024-0007

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街道综合执法大队违法车辆拖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捌拾玖万伍仟元整(¥******.00),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

(一)清障对象及内容

1、清障区域为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街道综合执法大队管辖区域内违法停放所有类型车辆拖移服务。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清障的车辆必须为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街道综合执法大队管辖区域内违法停放所有类型车辆。

(二)清障流程及要求

1、清障方式必须用专业道路清障车拖移,禁止使用黄标车。清障车须车况良好、外观整洁、功能齐全、手续完善。

2、清障方须认真维护好自己的车辆,派驻专职司机(B2及以上驾照驾驶员)、专车(清障车)八小时待命(起止时间由采购人确定),清障方必须服从执法大队指挥,并须在接到执法大队的拖车指令后,方可实施清障行为。在实施清障时,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 30分钟内到达所指定的地点实施清障,并按照就近、就便、就简的原则,将被清障的车辆拖移至清障方停车场。

3、车辆拖至指定停车场后,清障方须利用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法清障系统,及时办理车辆入库手续,并建好相应的登记保管台账。

4、清障方应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警示牌、锥形筒、灭火器和其它必要的装备设施。

5、响应供应商除应做好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外,还应为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响应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免责。

6、服务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网上报名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05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2024-12-05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线上获取方式: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考虑到熟悉“苏采云”系统、办理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招标采购活动。

(3)电子响应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16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025-********153*****027153*****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950;QQ:*****************************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截止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4、供应商需保持“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状态,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在评审过程中系统如有特殊情况,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响应)供应商确认函》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中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系统在线状态且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投标(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监督电话:0512-********

7、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街道综合执法大队

单位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

联系人:王岚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瑞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玉山路145号秀水苑5幢东门二楼

联系人:姚欣然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欣然

电话:0512-********


JSZC-******-RQZX-C2024-0007采购文件.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违法车辆拖移 综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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