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资金第三方监督竞争性磋商公告-公示公告信息

就业创业资金第三方监督竞争性磋商公告-公示公告信息

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资金第三方监督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就业创业资金第三方监督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04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SDGP370*****020**********

采购项目名称:就业创业资金第三方监督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00 元,其中:第 一 包 *******.00 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00 元,其中:第 一 包 *******.00 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就业创业资金第三方监督服务工作,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认为成交供应商达到了服务要求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 及信用青岛(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供应商请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参加磋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04 09:30

地点: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12-04 09:30

地点:胶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www.ccgp-qingdao.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

2. 支持网上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采购人):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西楼五楼

联系方式:05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

联系方式:185*****5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亓文燕

联系方式:185*****572

如有询问,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

发 布 人: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11-22 16:43



“一照通投”温馨提示:各交易主体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完成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全过程交易,实现身份认证、标书加解密、签署合同等操作,全程免费。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投标人询问 提出询问
投标人质疑 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提起投诉。

标签: 第三方监督 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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