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改示范项目建设绩效管理服务项目院内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公改示范项目建设绩效管理服务项目院内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玉溪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于2024年12月3日(周二)09:00在玉溪市人民医院6号楼(四楼)采购办会议室召开院内竞争性磋商采购会议。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1、项目内容及预算:

1.1项目名称:《公改示范项目建设绩效管理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yyzc*******

1.3 本项目预算20万元。

1.4付款方式:

本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2、供应商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要求及其相应服务能力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织,持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自行承诺是否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条件(及响应文件模版中的投标人资格声明/承诺函),如有则拒绝参与本项目。

2.2投标人需对照采购公告中“采购需求”编写技术参数偏离表。

2.3采购项目若为多个标包,同一标包采购需求清单内容不得漏项;投标人可投其中一包或多包,投多包的请做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每个标包价格需分开注明,不能超过上限控制价)。

2.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评分办法详见附件2,响应文件编制模板详见附件3(请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模板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二次报价表详见附件4(此表可提前打印报价,也可到现场领取后报价,不用密封到投标文件中,现场单独递交)。

3、注意事项

3.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玉溪市人民医院将在 “玉溪市人民医院网”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投标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投标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项目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3.2 本采购项目无需提前报名,不用购买招标文件,也不必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3.3采购会议开始时,投标人须提交针对本次采购会议的密封完好的标书(纸质标书为胶装成册的一正一副,提供U盘1个,U盘内容包含(PDF格式(盖章、签字完成版)电子标书和Excel电子版报价明细,报价明细严格按照采购公告产品报价一览表格式并注明公司名称,不得随意更改报价格式要求),U盘外观请标注公司名称。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及报价明细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3.4本次采购内容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每个包需满足二家供应商参与,方可进入下一轮磋商环节,否则磋商终止。

4、采购单位基本情况

4.1 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 0877-*******

4.2 采购人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21号。

附件1 采购需求.doc

附件2 评分办法.doc

附件3 玉溪市人民医院院内响应文件编制模板(服务类等).doc

附件4 玉溪市人民医院 院内采购项目二次报价单(服务类).docx


玉溪市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改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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