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关于食堂综合管理服务项目的询价招标公示

莆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关于食堂综合管理服务项目的询价招标公示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莆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堂综合管理服务项目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一)食堂面积约60平方米,配有厨房、餐厅、餐用具、食品容器工具和相关的设备设施;

  (二)保障职工工作餐人数约40人;

  (三)提供早餐、中餐、晚餐、公务接待用餐及副食品兑换打包等服务。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带“★”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投标供应商负责食堂的日常经营管理运作,负责餐饮加工制作、卫生清洁、用餐服务、食品保存、安全防范、餐饮服务人员管理(人员招聘、考勤绩效、工资福利、服装、社保、意外险、住宿、健康证、降温费、税费)及服务人员相关经济及安全责任等;

  2.投标供应商负责供应招标人食堂工作日提供早餐、午餐、晚餐、临时加班餐、预约会议餐、公务接待餐及副食品兑换打包;

  3.投标供应商应做好日常供餐服务要求,每日供餐时间约为:早餐7:30-8:00;午餐11:45-13:00;晚餐17:30-19:00;节假日加班供餐,根据招标人具体加班时间,提供餐饮保障;会议招待供餐:根据招标人会议、接待用餐实际要求及标准进行餐饮保障以及召开会议开水保障。

  ★4.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2024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合同一年一签,最高限价为*****元/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直接判定该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二)服务方式

  招标人负责提供餐饮制作的场地(包括厨房、餐厅)、设施设备、能源(包括水、电、煤气)、易耗品等;投标供应商负责食堂的日常经营管理运作,包括餐饮加工制作、物品验收、卫生清洁、人员管理、人员招聘、考勤绩效、工资福利、节日加班、服装、社保、健康证、降温费、发票税费、应急、安全等派遣人员相关事项(不包括保障食品采购、水电燃气、设施设备的新增维修及其它场地硬件设施改造),投标供应商依据招标人伙食经费在保证收支平衡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提升餐品服务。

  投标供应商不得借招标人场地、设备等资源对外经营。

  (三)项目人员岗位配置及要求

  本项目应至少指派厨师和帮厨各1名,配置人数不低于2人的餐饮服务团队(此人数为最低人员配备;实际运营中若人员不足,供应商应增派人员,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承担)。餐饮服务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年龄要求均为18~50周岁,实际用工出现越龄人员扣除此岗位人员工资,直到按年龄要求岗位人员调整到位为止。

  (四)日常服务要求

  1、岗位责任要求

  食堂员工实行岗位责任制,应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监督。供应商在经营服务期限内,必须健全食堂各项规章制度。

  2、餐品规划

  2.1供应商应根据招标人提出的菜品质量和花样品种要求,提高厨师技能的同时不断优化菜品。根据营养师科学搭配,提前一周交付招标人核定,确认后由厨师按每天菜谱开单。

  2.2根据单位用餐实际情况,供应早餐、午餐、晚餐、临时加班餐、预约会议餐、公务接待餐及副食品兑换打包。具体要求如下:

  (1)早餐:粥类、豆浆、小菜4道、蛋类2道、面点3道(五元自助/自费)。

  (2)午餐(15元套餐):套餐①:主食+炖罐+水果/酸奶;套餐②:四菜+米饭+汤+水果/酸奶;自选餐:不少于12菜品(自选)+主食+炖罐+水果/酸奶(夏季可提供凉茶、冷饮);

  (3)晚餐:(15元套餐/自费);

  (4)副食品兑换打包:提供牛奶、酸奶等副食品打包服务。

  以上供应菜品由员工自行选取并依据选取餐品进行结算,食堂实际供餐根据招标人要求和标准执行。

  3、原材料采购及验收管理

  3.1做到新鲜质优达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实行"四不"制度:

  ①保管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过期或三无原料;

  ②厨师长不签腐烂、过期或三无原料;

  ③厨师不加工制作腐烂、过期或三无原料;

  ④服务人员不卖不新鲜、变质菜品。

  3.2投标供应商接受招标人定期或不定期餐饮质量安全检查,对质量安全未按招标人要求或不合格原料追究投标供应商责任,并给予处罚。

  4、食品置放加工与清洗

  4.1食品置放:蔬菜、荤菜全部上架,不直接落地。荤菜放进冰箱,未加工食品和已加工食品分开摆放,并定点、整齐。按照卫生标准,有明显标识登记,生产日期。食品存放实行"三隔离": 生熟隔离;B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4.2肉等易腐食品的保存必须低温冷藏,食品解冻后严禁二次冷冻。

  4.3大米等易霉食品的储存注意干燥防潮。

  4.4油盐酱醋等调味品,加盖加罩。

  4.5食品储存按入库次序、生产日期和类别,按"先进先出"原则摆列整齐。

  4.6食品按类进行加工、切配,蔬菜先挑出黄、烂叶子,荤菜按要求加工。

  4.7食品清洗荤、素菜清洗池分开;蔬菜做到先浸泡30分钟,再清洗然后过净,荤菜在固定的池里清洗,按类摆整齐、挑清、洗净全部上架。

  5、食品烹饪烹调过程严格防止污染,半成品二次烹调时注意煮透。严格遵守食品配备、烧煮及保存时间和温度标准。

  5.1烹饪需注意煮透煮熟;

  5.2尽可能缩短烹饪后的菜肴周转时间,烹饪后的菜肴加盖以防污染。

  5.3如有确实需要储存冰箱的食物,必须待彻底冷却后才能放入冰箱。

  5.4上浆腌味的食物如果要隔天使用,不可以加入料酒、蛋,防食物变质。

  5.5同类食品烹饪多样化。

  6、开餐服务

  6.1二次更衣,洗手消毒,穿戴好整洁的衣、帽、手套和口罩。

  6.2放置好熟食,并加盖。

  6.3开餐中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主动询问职工选择菜样,热情微笑服务。

  6.4开餐中派专人负责餐厅及餐桌的卫生工作。

  6.5开餐时间内,保证有服务员在熟食间为职工服务。

  7、餐具餐厅清洁与环境卫生

  7.1先把餐具、炊具分类、实行"四过关":一刷、二洗、三消毒、四保洁,定点整齐摆放。

  7.2餐厅环境卫生清洁,保证桌面、地面干净并做好桌面消毒,每餐清扫,每周1次大清扫。

  7.3厨房卫生

  ①每天定时清洗炉灶、工作台、盛器、落水池。

  ②设施干净、光亮、无杂物、无滑腻。

  ③桌面、门窗、货架清洁无尘,地面干净 无积水,无"四害"。

  ④熟食盛器消毒后,方能使用。

  ⑤各种器具和抹布必须生、熟专用,并有明显标志。各种器具和抹布用后及时洗净,定位安放保洁。

  ⑥废弃物及时入专门盛器内并加盖,泔水及时清理。

  ⑦保证食堂周边地方清洁,工具定点摆放,不乱堆杂物。

  ⑧冰柜冰箱保持里外干净,食品整齐摆放,生食和熟食分开,熟食用保鲜膜包好。

  ⑨食堂所有员工需持健康证上岗,不得留长指甲,在售卖间工作期间必须穿戴口罩、工作帽、工作服。

  ⑩做好食堂的卫生清洁,保持周边环境清洁,生产垃圾装袋后定点堆放,不得随意丢弃,不得散落,垃圾存放处应配备大垃圾桶,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8、安全教育与管理

  8.1上岗人员保证持有效食品从业 人员健康证,上岗前严格执行卫生消毒程序。经常对员工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注意正确操作工具(切肉机、炉灶、液化气阀门、蒸饭箱、水、电使用),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8.2采取制度化管理。

  8.3离岗善后工作要求当日值班人员检查关好水、电、液化气、门、窗,并做好记录。

  8.4供应商必须依法经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及安全生产、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政策。严格遵守招标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及招标人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定期开展饮食卫生安全、消防安全、设备操作规范、人身安全、服务水平等培训和教育工作。

  8.5 必须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提供优质饭菜和膳食服务。如遇停水、停电应请示招标人,协商解决办法,不得未经同意停办伙食。

  8.6供应商员工的福利、工资、奖金、加班费、医疗、保险、食宿、通讯、体检、办理健康证、交通等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如发生劳资纠纷,均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五)补贴方式及管理用餐结算

  (1)补贴方式

  按职工工作日每餐补贴15元/人当天消费(日清)。个人超出部分用餐金额由个人自行承担支付到中标公司账户。

  (2)委托管理费用结算

  ①委托管理费以中标价为结算依据每月结算一次,按中标金额/12个月=每月管理费,管理费包含临时用餐加班、节日用餐加班、公务接待用餐加班等一切人力费用(工资、福利、绩效、服装、社保、意外险、住宿、健康证、降温费、税费)等一切服务人员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如有扣款罚款直接在当月支付费用中扣除。

  ②每月中标供应商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发票交由招标人,按招标人财务流程内办理委托管理费支付转账手续,遇节假日顺延。

  (六)监督及评价

  1、监督小组:由招标人办公室有关人员和相关部门职工代表组成,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和监督,听取职工意见,参与开展满意度测评(详见附件①),提出评价意见和整改要求,监督整改落实情况,要求中标人立即改进。

  2、中标供应商被行政卫生管理部门检查,发生有效投诉1次,视情节轻重扣1000-5000元;服务方面被职工有效投诉1次,视情节轻重扣100-500元,依次类推。

  3、若发生食品中毒事件或其他安全事故,经相关政府行政部门调查核定,属于中标供应商责任的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4、违约的扣款罚款在当月支付费用时扣除。

  (七)违约责任

  1、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中标供应商违约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签定合同之后,中标供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中标供应商违约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3、中标供应商经营管理期间,经由职能政府部门鉴定因中标供应商管理不善造成餐厅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除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处罚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及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和赔偿费用外,在事故处理完毕后,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其他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以及安全生产、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5、中标供应商在经营管理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经营场所。

  (1)中标供应商把本协议中的权利转移给第三人的;

  (2)未经招标人授权,中标供应商以招标人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的;

  (3)中标供应商被吊销营业执照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4)妨碍阻挠招标人管理人员行使管理职责和维护正当权益,屡教不改的;

  (5)在安全和卫生检查中未达标,拒不整改或借故拖延整改的;

  (6)其它违约行为,经招标人两次书面通知后仍未能更改、纠正的。

  6、对餐厅管理出现的问题,招标人提出后,不积极配合或态度较恶劣或拒不整改执行的,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处罚,发现一次罚5000元,三次以上,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7、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八)合同终止

  1.若中标供 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经营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后,合同终止,中标供应商还需要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若中标供应商因违约等问题被招标人终止合同,招标人可以不提前三个月通知,明确违约责任后,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九)其他要求

  1.供应商必须自主经营管理,不得分包、转包、变相转包或以他人身份挂靠;未经招标人同意,严禁在食堂区域内进行其它经营活动和作其它用途;以上一经发现核实,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中标供应商服务团队所有人员必须签订廉洁保证书,不得私自私拿食堂食品及物品,服务过程中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工资并开除处理。

  3.招标人食堂运行如须办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委托中标供应商办理,中标供应商无条件协助办理。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内容做出书面承诺。未提供书面承诺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十)成交原则

  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不足三家,若两家报送,按最低价的中标方式确定为中标候选人,若仅有一家报送,经研究讨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十一)报价说明

  1.供应商报价应提供的有关资料(加盖原色公章):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政府采购报价单、询价供应商承诺书。

  2.报价时间截止:请将报价单(格式见附件)填写完整后和有关资料于2024年11月27日下午17:30时前密封递交(或邮寄)到莆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办公室(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西路1270号)。

  3.采购单位联系人:陈锋 电话:182 5050 1966

标签: 食堂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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