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建筑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生产线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81万元(含税)。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设备基础设计施工、设备迁移、运输、安装、改造、调试及培训等费用;
采购内容:
1.对位于长岭蔡家岭村附近存放的闲置“磊蒙”水洗砂石设备生产线,迁移至郧固建材新厂区杨溪镇罗沟村,改造并安装一条干法固废加工生产线。供应商根据采购方场地面积、地形及工艺流程要求,负责设备基础的设计、施工,设备的迁移、运输、安装、改造、调试、培训及由此产生的服务费用等工作,最终产品达到采购方的产量、质量、规格型号、安全性能等规范要求。具体以招标采购合同采购需求为准,采购合同及闲置设备清单附后,供应商可浏览查看后附件“设备迁移安装改造合同”、“工程量清单明细表”。
2.本工程为设备迁移与安装、改造、调试生产及人员培训等一揽子项目,为实现本项目目的安装过程中需要但清单中未列明的器具、工具及安装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以采购合同具体要求为准)
工期(供货时间):25天,(不含混凝土基础时间)。
运输(施工)地点:杨溪香菇小镇罗沟村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为在集采平台注册的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47.93.241.195/)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在近三年内在本市区域范围内有安装同类型成套设备的成功案例(须提供相关材料说明及实地调查);
5.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报价及付款方式
运输:包含运输
安装:包含安装
保证金:
*****元
发票:根据采购方要求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设备进场前3日内支付乙方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后,甲方再支付乙方至合同价的90%。
3.剩余款项作为质保金,若在1年质保期内未出现因安装质量而引起的任何重大问题,甲方按流程无息将合同价10%的尾款一次性付清。
4.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5个工作日前向甲方开同比例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对发票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合法性负责,由于乙方发票不合规等原因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公司名称:十堰市郧固建材工贸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广场东街36号35栋0719-
*******开户银行:湖北郧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路支行
银行账户:
820*****003******2.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毛盟瑶 联系电话:
138*****6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