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实验中学新疆部副食品招标公告
珠海市实验中学新疆部副食品招标公告
珠海市实验中学新疆部副食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实验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珠海市实验中学新疆部副食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HL2016-010)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HL2016-010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实验中学新疆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整(¥*******.00),全部为财政资金。
上述预算为本项目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珠海市实验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新疆部副食品采购项目1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服务期: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中间新疆部学生回家约1.5个月,供货总周期实际为10个月左右。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 11 月 11 日~ 11月17 日,每天0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梅华西路2142号尚雅苑1栋2层办公205A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应核对本企业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1月11日至 2016年11月17日;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下载。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6年12月2日09:15-09:30(北京时间),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2号开标室。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12 月2日09: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 12 月2日09:3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2号开标室。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实验中学
联系人:谭梁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梅华西路2142号尚雅苑1栋2层办公205A
邮编:519000
联系人及电话:华月娟(项目咨询及标书售卖)****-*******
黄玉婷(保证金事项)****-*******传真:****-*******
十四、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体育中心支行
户名: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十五、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监管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余柳、何显华
联系电话:****-*******、****-*******
传真:****-*******
珠海市实验中学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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