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财产、公众责任保险项目单位选定的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企业财产、公众责任保险项目单位选定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金华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企业财产、公众责任保险项目单位选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JCG-2024-L198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备注 |
1 | 金华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企业财产、公众责任保险项目单位选定 | 1项 | 1年 | 31.19万元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保险公司,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六、招标文件的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售期限:
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16时止(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2.获取地点: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3.未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5.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指定虚拟子账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12月2日14点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二),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12月2日14点30分在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二)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1人)出席开标会议。
公告地址: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
十、业务咨询: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金东区宋濂路299号13-16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舒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11楼)
项目报名联系人:吴继豪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0579-********
项目询问或质疑联系人:吴继豪
项目询问或质疑联系方式: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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