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大楼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土石方桩基础工程任务

光明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大楼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土石方桩基础工程任务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光明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大楼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土石方桩基础工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与玉塘街道交界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本项目共包含3条道路,分别为长侨北路、田明南路和田明北路,均采用四、总体说法定图则规划线位,均为城市支路、均为新建工程。长桥北路南起松白路,北至融汇路,沿线与本次设计田明南路相交,道路全长638.898m,红线宽16m,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为 20km/h:田明南路西起松白路,东至长侨北路,沿线与本次设计田明北路相交,道路全长312.011m,红线宽14m,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为 20km/h:田明北路南起田明南路,北至光明大道,道路全长283.085m,红线宽14m,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为 20km/h。

2、工程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

3、招标范围:

3.1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长侨北路、田明南路和田明北路三条道路中土方工程、岩土工程、桩基础等范围的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

3.2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深化设计、施工、调试、各种协调(含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配合、试验检测、竣工验收、拆除、施工完成后周边环境的恢复、质量保修等所有工作。

3.3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为准。

4、工期:结合实际开工情况,最终以建设单位下发工期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5、招标人的付款方式

5.1进度款及结算款

(1)在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每月正常支付情况下。按月支付当月已完进度款的85%(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延迟至两月支付一次),竣工验收完成支付至合同额的85%。

(2)完成综合验收后并向承包人提供工程资料及所有技术验收资料后结算完毕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后,结算完成后90天内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97%,结算额的3%作为质保金,2年质保期满扣除维修费用后无息支付剩余质保金。

(3)每次支付进度款前需提供等额的9%增值税专用发票

6、其它:我公司不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方认为有必要,可以自行组织踏勘,费用自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2、项目经理应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

3、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报名网址:登陆“中机建设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eps.sinoconst.com.cn/)的采购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按“中机建设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专区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提交相关合规背景调查资料后提交经审核进入中机建设合格供方名录,已进入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3、入围的供应商,将对其发放询价书或相关要求文件。并根据要求在报价截止日前进行网上报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和交标地点:

(1)、投标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24年11月30日16 时00 分

(2)、交标地点

投标文件正本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提交到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绿地中央广场A3栋406,联系人:王琳 电话:137*****364

投标文件副本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提交到光明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大楼配套道路工程土方桩基工程项目部,联系人:黄灿坤 电话:151*****161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盖章扫描加密上传至“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提交投标报价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

六、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11月30日16 时00 分在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绿地中央广场A3栋406。

七、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在“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ps.sinoconst.com.cn/)或“国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p.sinomach.com.cn/)上进行发布公示。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灿坤

电话:151*****161

九、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9.1“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的注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资料下载”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9.2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平台的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可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9.3因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9.4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由招标人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9.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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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大楼配套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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