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糖部自动包装二期及质量提升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炼糖部自动包装二期及质量提升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 炼糖部中粮糖业辽宁有限公司自动包装二期及质量提升项目(三次)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炼糖部中粮糖业辽宁有限公司自动包装二期及质量提升项目目招标人为中粮糖业辽宁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炼糖部中粮糖业辽宁有限公司自动包装二期及质量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炼糖部中粮糖业辽宁有限公司自动包装二期及质量提升项目

    2、项目编号:HSZB-HW-*******

    3、采购项目内容:自动包装项目(包含质量提升复检称、单斗称、整平辊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五章的“采购内容及要求”。

    4、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人民币)450万元;

    5、工期:合同签订后104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6、实施地点:中粮糖业辽宁有限公司厂区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近三年无未处理的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不少于1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和合格验收证明)。

    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投标人应具有2022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体现负债率、现金流);

    7、投标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禁止同一商标品牌、同一投资主体等关联企业在同一区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人未被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暂停参加投标资格或者被列入中粮糖业投标人“黑名单”;

    9、投标人需确保所提供的设备不会导致侵权纠纷,并出具相应的承诺书。

    10、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必须符合的条件;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授权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需是设备生产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工作。④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体协议书随响应文件一起递交。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作为该联合体的业绩;⑥本项目中要求的人员可以是任意一个联合体成员的人员,但必须在本单位工作。

    四、电子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及方式

    1、招标公告期: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1月29日。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1月29日。

    3、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陆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https://ecai.cofco.com)完成平台投标人注册,并完成提交参加本项目招标要求的资料。之后,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购买期限内通过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获取/购买招标文件。

    注:未在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响应。

    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按第十条操作步骤在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上传下列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做成一个pdf):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须上传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若为被授权人须上传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近三年无未处理的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格式详见附件响应承诺书)

    (4)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不少于1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和合格验收证明)

    (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7)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体现负债率、利润、现金流);

    (8)投标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禁止同一商标品牌、同一投资主体等关联企业在同一区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格式详见附件响应承诺书)

    (9)投标人未被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暂停参加投标资格或者被列入中粮糖业投标人“黑名单”;投标人需确保所提供的设备不会导致侵权纠纷,并出具相应的承诺书;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必须符合的条件(格式详见附件响应承诺书)

    (10)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联合体协议书)

    (11)中粮糖业廉洁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中粮糖业廉洁承诺书)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申请人除将上述资料提交平台,还必须将其完整地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并不意味着其投标在评审时不会被否决,最终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上述资料进行审核。)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汇、保函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陆万元整(*****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境内投标人可以采用电汇或网上支付形式中的任何一种。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对公账户)一次性转出,支付的底单(或保函原件)的复印件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注:投标人线下给收款人汇款,投标人汇款后将电汇底单发扫描件通过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https://ecai.cofco.com)上传凭证,并由代理机构进行审批,汇款时:用途栏请标注清楚项目名称。)

    5、收款单位银行信息: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收款单位:内蒙古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92*****010*******

    银行行号:309*****2015

    6、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的,银行保函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无条件、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否则做否决投标资格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2024年12月13日09:30时(北京时间)之前,提早通过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https://ecai.cofco.com)的在线交易页面上传本项目投标文件,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特别是初次使用本交易平台的投标人应为上传投标文件留出足够的时间,防止因为发生不可预见的事件造成投标失败,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启,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启投标文件活动。开启时,投标人通过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在线进行投标文件开启、互动交流、澄清等开启活动。

    届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参加电子开启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出席电子开启会议的,视同为认同开启结果。

    七、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即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https://ecai.cofco.com

    只在以上平台发布,其他任何媒体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中粮糖业辽宁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仙人岛经济开发区中粮大道1号

    联系人:梁向阳

    电话:156*****468

    2、采购业务监督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鑫淼

    电话:183*****706

    3、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盈嘉国际综合楼27层

    联系人:王子刚、曹晓娜、张越君

    联系电话:158*****086188*****800

    电子信箱:caoxiaona@nmghuasheng.com

    4、中粮糖业纪检监督:

    中粮糖业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中粮福临门大厦9层905房间中粮糖业纪委办公室

    邮编:******

    联系电话:010-********

    十、有意向的投标人按下列步骤进行操作:

    (1)在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网址:https://ecai.cofco.com,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注册成为交易平台的投标人。投标人首次使用“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时,需由企业委托的企业管理员,在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网址:https://ecai.cofco.com)上进入“投标人登录”模块,点击“注册”按钮,依次完成用户注册和实名认证、主体认证、业务申请三个环节,并维护本公司组织架构及人员,其他人员也可登录系统进行业务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E采平台供方注册及响应操作手册》及招标文件附件2:《E采平台供方注册演示》。

    (2)注册成功后,即可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投标(响应)及了解各项环节,需要注意的是最终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生成及上传均需要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确保其已办理“CA 数字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即可登录系统进行业务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E采平台供方注册及响应操作手册》及招标文件附件3:《E采平台供方响应演示》的操作步骤。(注: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目前在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间暂不收取平台使用费、数字证书 (CA) 等相关费用。后续具体的收费时间及标准请关注平台通知)

    (3)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从交易平台本项目的在线交易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在收到潜在投标人提交的全部资料并审查完其填报的相关信息后,将确认潜在投标人的报名情况,各潜在投标人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4)此后,潜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在交易平台的招标(采购)公告栏下可能发布的有关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和/或澄清文件。投标人须依据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和/或澄清文件更新投标文件和最终投标。


    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照片页

    法人身份证国徽页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 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 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照片页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徽页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照片页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国徽页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联合体协议书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投标,项目编号:__________。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文件和处理的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______。

    5.如要求缴纳保证金,以牵头人名义缴纳,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_____份,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响应承诺书

    致: (采购人):

    我公司郑重承诺:

    1、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资质、资格,技术,标准,业绩,财务,信誉等证明文件均真实有效。如果我公司在采购响应过程中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我公司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中标候选人资格;已签订合同的解除合同,并按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2、在投标文件中所列资质证书、业绩资料等资料全部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伪造、变造或其他弄虚作假等情形。若投标文件中所列资质证书、业绩资料原件与投标文件内容不完全一致的,或未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资质证书、业绩资料原件进行查验的,采购人可立即取消我公司的投标响应资格或中标资格,并可没收我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同时我公司同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理。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金额高于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我公司承诺按照损失金额进行赔偿。

    3、我单位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从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和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2)我公司近三年无未处理的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我公司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我公司未被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暂停参加投标资格或者被列入中粮糖业投标人“黑名单”;

    (5)我公司确保所提供的设备不会导致侵权纠纷;

    (6)我公司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7)我公司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必须符合的条件;

    (8)投标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禁止同一商标品牌、同一投资主体等关联企业在同一区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我单位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愿意承担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赔偿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损失部分、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处罚等后果:

    ①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②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③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④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⑤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⑥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⑦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⑧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⑩拒签合同没有明确表示且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中粮糖业廉洁承诺书

    中粮糖业及下属分子公司:

    为积极配合贵公司进行的项目采购与招投标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特向贵公司承诺如下事项: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粮糖业有关廉政建设制度。

    2、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单位或串通投标。

    3、按照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保证不会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不将主体、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包括贴牌生产、转包等)。

    5、不以任何方式向采购人员或者评标成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招标方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招标方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

    6、 不向贵公司涉及采购与招投标的部门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也不为其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电脑等。

    7、经查实的有参与串通行为的投标人,其中标无效,列入投标人黑名单,并依据中粮糖业采购制度相关规定对投标人处中标项目金额的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保证金扣除。

    8、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贵公司纪委办公室举报。

    9、我方自愿将本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及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若违反上述承诺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公司有关规定,我方自愿永久放弃参与贵公司的所有业务往来,并承担贵公司制度规定的一切法律责任。

    11、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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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质量提升 自动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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