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沙立交地面道路改造项目勘察设计询比公告
东沙立交地面道路改造项目勘察设计询比公告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东沙立交地面道路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项目名称:东沙立交地面道路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2.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3.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4.项目内容: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东沙立交地面,串联南漖路延长线、紫荆道、荷景南路、环翠南路、东沙大道等道路,路线全长325米,包含2条道路,分别为支路1、支路2。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30km/h。其中支路1横断面宽度为20m,长度184m。支路2横断面宽度为10m,长度141m。
5.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约2353.85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56.23万元。由荔湾区财政资金安排。
二、服务内容、成果要求及服务期
1.服务内容:开展东沙立交地面道路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含四等水准测量、管线竣工测量)、工程物探(含现状管线测量及物探)、初步设计(满足设计阶段的方案比选及推荐方案比选,配合初步设计报审工作)、树木保护专章、编制初步设计概算(配合招标人进行初步设计概算送审工作,满足初步设计审批要求,须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前期管线调查,将相关管线迁改费用计入概算中)、规划现状地形图测量(含1:500现状规划地形图、1:500实测地形图竣工后的地形修测)、规划放线册编制(含道路、管线等)、配合实施各类管线迁改、管线综合平衡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满足现行规范设计深度要求,配合施工图审查、施工报建及后期跟踪服务)、现场服务、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施工、技术、报建配合、竣工图编制/审核/配合、配合规划报建验收、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含管线竣工测量及其地下管线入库);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其它相关工作。具体以发包人下达的需求书、任务书、合同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准。(注:上述未提及但在办理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批过程中涉及的费用也包括在费用内。)
2.成果要求:提供东沙立交地面道路改造项目勘察成果、设计文本等相关成果文件。
3.服务期: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之日止。
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期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若为联合体报价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报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4.报价人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报价的,由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市政类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5. 报价人(若为联合体报价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被列入“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gz.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行业领域重点关注名单”(报价人须提供“信用广州”<https://credit.gz.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注:如相关人员查询到同姓名他人有记录的,需另行提供本人在“信用广州”下载的完整版“广州市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作为证明材料。
6.本次询比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询比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共同报价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报价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562,300.00元(大写:伍拾陆万贰仟叁佰元整)。其中,勘察设计费56.23万元。
2.报价要求: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20%。
3.勘察测量费依据参考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2002年修订本)计取,工作量按实结算。
4. 设计费按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算出来的基价乘以(1-报价下浮率),专业系数暂定为0.9,复杂系数暂定为1.0,附加系数1.1,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结算按批准的单位工程概算中建筑安装工程费计取的基本设计收费作为计费基数进行核算,下浮率不变。
5. 最终结算金额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审定的结果为准,结算金额不能超合同价,如超合同价则按合同价包干。
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询比代理服务费及成交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550元(大写:壹仟伍佰伍拾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7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文件的获取时间:
获取询比文件的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11月22日;
获取询比文件的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11月27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在2024年11月28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大厦2003,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对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二、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20-********
询比代理单位: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0-********-860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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