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和卫生监督所等单位迁址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和卫生监督所等单位迁址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14002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蓟县施工[2016]11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蓟县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和卫生监督所等单位迁址改建工程 已由 蓟县行政审批局 以 蓟审批一[2016]242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 ********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通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受 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蓟县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和卫生监督所等单位迁址改建工程,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为:1、原门诊楼建筑面积11303平方米,住院楼建筑面积9889平方米。项目主要进行建筑装饰装修;土建、给排水、通风系统、强弱电系统进行改造。改造后,保健中心用房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蓟县卫生监督所用房建筑面积4140平方米,一级医院用房建筑面积8682平方米(其中医院用房4354平方米,医养结合用房4328平方米),蓟县计生服务站和蓟县药具站用房面积1770平方米;2、原消防泵房建筑面积37平方米。工程主要拆除重建消防泵房,改建后建筑面积72平方米。对地下消防水池增容,新建1座100立方米,消防水池总容量达到500立方米。更换消防设备;3、改造室外消防栓系统、消防电缆,粉刷室外铁艺栏杆、门卫室内外墙等。项目总投资1915.63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蓟县人民西路北侧,原蓟县人民医院西院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蓟县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和卫生监督所等单位迁址改建工程,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为:1、原门诊楼建筑面积11303平方米,住院楼建筑面积9889平方米。项目主要进行建筑装饰装修;土建、给排水、通风系统、强弱电系统进行改造。改造后,保健中心用房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蓟县卫生监督所用房建筑面积4140平方米,一级医院用房建筑面积8682平方米(其中医院用房4354平方米,医养结合用房4328平方米),蓟县计生服务站和蓟县药具站用房面积1770平方米;2、原消防泵房建筑面积37平方米。工程主要拆除重建消防泵房,改建后建筑面积72平方米。对地下消防水池增容,新建1座100立方米,消防水池总容量达到500立方米。更换消防设备;3、改造室外消防栓系统、消防电缆,粉刷室外铁艺栏杆、门卫室内外墙等。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2016年12月08日 至 2017年01月15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原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新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或有投标资格的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和经市管站登记的注册人员信息卡(IC卡);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 1名,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 11 月 11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17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通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轶国(印鉴)
办公地址:蓟县兴华大街24号
邮政编码:301900联系人:祁龙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通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瑞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蓟县迎宾路26号
邮政编码:301900联系人:赵雪松电话:***-********
传  真:***-********
日期:2016 年 11 月 11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蓟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刘朋
电话:********传真:29038555电子邮箱:jxzbban@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蓟县迎宾路26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建 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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