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普洱办事处筹建普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
核资和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9[招项]20241737-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普洱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普洱办事处筹建普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
和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50
万元,招标人为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普洱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5 控制价:35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普洱办事处筹建普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
资和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普洱办事处筹建普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
资和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证照(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身份证或其他组织证照);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
投标。如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有总公司授权。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资产评估备案公告,并且会计师事
务所应符合《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 号)第二章“会
计师事务所资质要求”的规定。
3.3 拟派项目团队人员:
(1)会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会计师(须注册在投标单位)。
(2)会计人员:2 年以上财务从业经验。
(3)资产评估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资产评估师(须注册在投标单位)。
(4)资产评估人员:2 年以上评估从业经验。
(5)项目团队现场工作组组成:项目团队现场工作组分为办事处工作组和行社工作组,办
事处工作组不少于 3 人,行社工作组由 10 个小组组成,每个小组需下沉驻扎到十家行社现
场工作。(注:十家行社为云南思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
有限公司、云南镇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澜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云
南孟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墨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谷傣族彝族 自治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 县农村
信用合作联社、西盟佤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
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1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 投标人拥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7 投标人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提供相应内容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格式自
拟。
3.8 信用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的信用信息情况良好,没有或不存在影响本项目实施的信用及处罚决定记录。【提供在 “信
用中国”网站上查询到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 资格】。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组成以两家为上限,组成的联合体只能以一个投
标人身份投标,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
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
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单位。
(5)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
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
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
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拟派往本项目的会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与资产评估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本项
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
式:详见下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 46 号西凤大酒店(二楼第一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普洱市思茅区茶苑
路 46 号西凤大酒店(二楼第一会议室)
七、其他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普洱办事处筹建普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和
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普洱办事处筹建普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
核资和资产 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已经批准,项目资金为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
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招标人为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普洱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城
市建设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筹建普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配套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验资服
务。包括:按照招标人监管部门相关制度办法要求,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分别对
十家行社开展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确认净资产,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普洱监管分局验
收通过后出具单家行社和十家行社合并的清产核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净资产确认书;对
拟组建的普洱农村商业银行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根据筹建工作需要,就十家行社净资
产分配及合并等事项提出建议方案或出具财务意见书。(注:十家行社为云南思茅农村商业 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镇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
司、云南澜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孟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墨 江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宁洱哈尼族彝族自 治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西盟佤族自治县农村信 用
合作联社) 筹建申请阶段,如涉及发起人购买不良资产,由会计师事务所另行出具专项审计
报告。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范围及要求》
2.2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3 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普洱农村商业银行挂牌开业之日止。
2.4 服务地点:普洱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控制价:350 万元
2.6 其他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清产核资现场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1 个月,且需通过银保监部门
的检查验收;清产核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净资产确认书初稿应于进场后 2 个月内完成;
应有足够符合资质条件的人员保证十家行社同步开展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 3.投标人资
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证照(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或身份证或其他组织证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投标。如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有总公司授权。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资产评估备案公告,并且会计师事
务所应符合《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 号)第二章“会
计师事务所资质要求”的规定。
3.3 拟派项目团队人员:
(1)会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会计师(须注册在投标单位)。
(2)会计人员:2 年以上财务从业经验。
(3)资产评估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资产评估师(须注册在投标单位)。
(4)资产评估人员:2 年以上评估从业经验。
(5)项目团队现场工作组组成:项目团队现场工作组分为办事处工作组和行社工作组,办
事处工作组不少于 3 人,行社工作组由 10 个小组组成,每个小组需下沉驻扎到十家行社现
场工作。(注:十家行社为云南思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云南镇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澜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孟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墨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谷傣族彝族 自
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 县农
村信用合作联社、西盟佤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
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1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 投标人拥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7 投标人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提供相应内容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格式自
拟。
3.8 信用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的信用信息情况良好,没有或不存在影响本项目实施的信用及处罚决定记录。【提供在 “信
用中国”网站上查询到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 资格】。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组成以两家为上限,组成的联合体只能以一个投
标人身份投标,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
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
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单位。
(5)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
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
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
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拟派往本项目的会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与资产评估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每日 9:00 时至 17:00
时(节假日除外),在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 620
号润城第一大道 2 栋 26 楼)持有效期内的证照(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身份证或其
他组织证照)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牵头单位、联合体单位须同时提供该证照)、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资
产评估备案公告》复印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需持总公司授权
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 元(现场报名的只收取现金),售后不退。
本项目可以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现场报名如上,邮寄报名具体操作如下:
步骤 1、汇款至: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严家地支行 账
号:2502 0114 0902 4539 396
汇款备注: 09[招项] 20241737-01 普洱 汇款后(只接受公对公),将汇款截图及以上报名资
料扫描后发至 837656695@qq.com 即可获 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报名表及电子发票。
步骤 2、邮寄报名资料:打印填写报名表,同以上报名资料邮寄至:妙秋烨 15911510863 云
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 620 号润城第一大道二栋 26 楼,请发顺丰,拒绝到付、拒绝同
城跑腿。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 46
号西凤大酒店(二楼第一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 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机构(www.ynmcs.com)”上发
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转载的招标信息不负 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普洱办事
处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昆明市日新中路 620 号润城第一大道 2 栋 26 楼 联 系 人:
师忠波、妙工 15911510863
联系电话:0871-64198558/64198699-62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普洱办事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普洱办事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日新中路 620 号润城第一大道 2 栋 26 楼
联 系 人: 师忠波、妙工 15911510863
电 话: 0871-64198558-624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