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电子政务外网信息服务费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海兴县电子政务外网信息服务费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海兴县电子政务外网信息服务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4-12-06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400*****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1-25至2024-11-29, 9: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06 09:00(北京时间)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评标办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财库〔2016〕125 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及冀财采〔2020〕5 号文件要求,供应商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 网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zxgk.court.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应当给予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6.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进行交易文件下载操作。下载磋商文件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7.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登录(网址:http://ggzy.hebei.gov.cn/hbjyzx)首页“交易响应方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办理相关手续。办理CA密钥可在河北CA、北京CA、山西吉大CA、联通CA中选择办理(排名不分先后)。咨询电话如下: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 8.本次磋商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开标。供应商线上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签章后按照规定时间上传系统。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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