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粤产业合作区南康片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上犹江唐江段河道整治和修复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监理标-招标/资审公告
赣粤产业合作区南康片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上犹江唐江段河道整治和修复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监理标-招标/资审公告
赣粤产业合作区(南康片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上犹江(唐江段)河道整治和修复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赣粤产业合作区(南康片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上犹江(唐江段)河道整治和修复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赣州市南康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监理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赣粤产业合作区(南康片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上犹江(唐江段)河道整治和修复工程位于南康区唐江镇, 治理河段为上犹江,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整治和村庄整治2大部分。其中河道整治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疏浚3.96km,新建抛石固脚+干砌石护岸9.0km,新建生态预制块护坡0.34km,新建砼挡墙护岸2.30km,新建巡河步道3.07km,植被恢复6.24万m2;村庄整治建设内容为整治污水塘3座,新建浆砌石挡墙965m。
2.2 建设地点:南康区唐江镇;
2.3 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约 63.60万元。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对应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施工阶段、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监理服务工作的施工监理。
2.5监理服务期:包含施工期、保修期(1 年)及工程竣工验收,即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中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居民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3)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5)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
(6)配备人员说明:本工程监理部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拟派1名监理工程师,常驻现场监理员1人(监理工程师需持有有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施工监理员须具有有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
注:提供以上人员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施工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资格审查办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帐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3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址https://www.jx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09时30分;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一份,按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进行打包、加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传输递交。
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开标室。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事项说明
7.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单位需将所有资格审查需评审的原件扫描到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中,如上传不全或者未上传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2有关本次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3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10年(2014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如提供的是以费率招标的工程,则对应为施工建安费)60%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土石坝、堤防、灌渠。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同时还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监理合同以及有关验收材料,验收材料必须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2项验收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要求的《验收报告》。
7.4本工程必须执行赣市府办发〔2022〕26号、康府办字〔2016〕107号规定实行岗位人员电子子考勤及江西省省水利厅钉钉考勤相关规定。
7.5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6 本次招标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公示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监理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7 本次监理招标拟投入的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8 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业绩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 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赣州市南康区水利局
地 址:赣州市南康区泰康西路1号
联 系 人:赖先生
电 话:079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国赣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1#楼10楼1010室
联 系 人:邓女士
招标监督机构:赣州市南康区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招标监督机构电话:0797-*******
2024年11月22日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南康支行
2、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蓉城支行
3、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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