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雪亮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23年雪亮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委托,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对[******]AHG[GK]*******、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2023年雪亮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2023年雪亮工程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G[GK]*******

项目名称: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2023年雪亮工程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999,800.00元

采购包1(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2023年“雪亮工程”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6,005,830.98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102,472.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2023年“雪亮工程”建设项目 1(项) 针对芗城区辖区的特点,利用智能视频感知、智能抓拍识别等手段建设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智能抓拍识别系统。 6,005,830.98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采购包2(2019年“雪亮工程”之治安监控维保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741,053.57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714,048.41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C********-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2019年“雪亮工程”之治安监控维保项目 1(项) 2019年“雪亮工程”之治安监控维保。 5,741,053.57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采购包3(2019年“雪亮工程”之智慧社区维保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252,915.45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194,666.64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 C********-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2019年“雪亮工程”之智慧社区维保项目 1(项) 2019年“雪亮工程”之智慧社区项目监控维保。 3,252,915.4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若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等)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有效证书或承诺函(承诺投标人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均满足相应要求),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3)1、本采购包预算超过200万元,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文的规定,采购人预留该采购包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本采购包允许分包,投标人可将本采购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且不得再次分包; 3、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提示:投标人按规定进行分包的,应在《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的报价总金额”占“投标总报价”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将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随采购合同一并公示】 6、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任。。

采购包2: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1、本采购包预算超过200万元,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文的规定,采购人预留该采购包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本采购包允许分包,投标人可将本采购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且不得再次分包; 3、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提示:投标人按规定进行分包的,应在《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的报价总金额”占“投标总报价”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将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随采购合同一并公示】 6、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任。;(3)若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等)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有效证书或承诺函(承诺投标人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均满足相应要求),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采购包3: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1、本采购包预算超过200万元,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文的规定,采购人预留该采购包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本采购包允许分包,投标人可将本采购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且不得再次分包; 3、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提示:投标人按规定进行分包的,应在《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的报价总金额”占“投标总报价”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将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随采购合同一并公示】 6、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任。;(3)若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等)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有效证书或承诺函(承诺投标人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均满足相应要求),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1-22 至 2024-11-2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13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楼安华总公司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366号

联系方式:李警官 0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5楼

联系方式:曾凤珍 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凤珍

电话:059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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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雪亮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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