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乡大坪村沿江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石鼓乡大坪村沿江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本项目经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2016】228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南发改【2016】比选备案第74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比选人(项目业主) | 宜宾市南溪区石鼓乡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石鼓乡大坪村沿江道路建设工程 |
建设地点 | 石鼓乡大坪村 |
实施时间 | 工期30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
建设资金 | 区财政拨款 |
其他 | / |
施工1 | 石鼓乡大坪村沿江道路建设工程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该项目比选申请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3、拟派执行本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的相应资格证书,且提供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近期连续6个月社保凭证或证明;4、若比选保证金采用A方式提交,比选申请人必须在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时间之前将比选保证金交纳凭据(应在银行回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传真至比选人或以扫描方式传至比选人邮箱(********79@qq.com)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6年11月11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6年11月16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宜宾市南溪区石鼓乡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宜宾市南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鼓支行
账 号:****************1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
施工1 |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 131.00 | 6 | /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6年11月17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宜宾市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 选 人(全称):宜宾市南溪区石鼓乡人民政府
地 址:宜宾市南溪区石鼓乡人民政府
邮 编:644103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E-mail):********7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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