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石化公司环保隐患治理-含油污水集输系统异味治理项目-废气处理成套设备招标公告

辽河石化公司环保隐患治理-含油污水集输系统异味治理项目-废气处理成套设备招标公告

辽河石化公司环保隐患治理-含油污水集输系统异味治理项目-废气处理成套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SHZB-CH-11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辽河石化公司环保隐患治理-含油污水集输系统异味治理项目-废气处理成套设备。

2.2项目概况:辽河石化公司环保隐患治理-含油污水集输系统异味治理项目-废气处理成套设备,项目已批复,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

2.3招标范围:辽河石化公司环保隐患治理项目-含油污水集输系统异味治理项目-废气处理成套设备(共11处),由投标人结合询购文件及控制价,自主确定供货方案,最低为11套设备,也可根据自身产品情况,为保证现场要求,每处增加台数,需逐处或逐台分项报价。全部货物总价最高限价595万元(不含税),供货期:2024年12月25日前到货5套以上(不作为否决项),可陆续发货,但最终交货期不得多于3个月。投标人须对交货期进行承诺,按天数及年月日具体时间点两种方式反馈。

物资到货验收并设备投用指标标定合格后出具使用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合格进行结算、不合格不结算。投用指标标定合格后履行财务结算挂账手续后,如未发生质量问题,满3个月检测投用指标合格后开始付总货款30%,满6个月检测投用指标合格后开始付总货款40%,满12个月后检测投用指标合格后付总货款20%。价款支付包括且不限于电汇和票据(含商票、财票和银票)。留10%质保金,满后无质量问题开始付款。(质保期要求:成套设备投入运行标定合格后满12个月为质保期基本要求。)

其中标段(标包)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1个标段,最高限价(总价合计):595万元(不含税)。

2.4约束条款:辽河石化公司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技术服务承诺履约情况将严格把关,质量评价分为到货验收和使用质量评价等阶段,对于到货验收或使用评价未达到要求或承诺的,不予结算,问题较严重的视情况暂停1-3年与我公司交易权限,造成生产波动或事故事件或经济损失的,进一步追究相关经济责任及上报中石油总部进行集团范围的追责处罚;首次合作的供应商或首次使用的生产类物资或关键非生产类物资,需要使用部门在到货验收并设备投用指标标定合格后出具使用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合格进行结算、不合格不结算。

2.5其中电气、仪器仪表、阀门等设备涉及一级物资的或采购人有相关选商范围规定的,必须按照中国石油一级物资或用户提供的短名单执行;二级物资需要按照中国石油二级物资东北区域集中采购结果执行;且需提供设备清单、品牌明细及分项报价,响应人应接受采购人在此短名单范围内选择的相关品牌供货。

2.6交货地点:中油辽河石化公司物资采购部仓库,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储运公司院内。

2.7供货要求:技术响应文件中,单列一项包装、运输、发货状态及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工作描述。撬装范围内设备应由设备制造商负责在出厂前完成全部部件的组装工作,并完成试压、试运行等工作,达到到现场后安装及可投用的标准,原则上不发生现场施工量,如因整体运输超限或者其他等问题造成需要分体到货的,必须在技术响应文件中明确说明,采购人将针对因此造成的现场施工量对各响应人进行评价打分,纳入评标技术分中评价,如撬装必须分体到货的,中标人负责提供组装方案并现场指导,现场施工费用不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现场组装施工由招标人安排施工单位实施,招标人另行支付施工费用,分体到货情况需备注在装箱清单上。供货范围中如包括撬块以外的管线、电线电缆等,投标人只负责提供材料,并中标后反馈有关设计资料,配合好设计配套工作,此部分需要结合设计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及施工单位施工,因此配管配线等由招标人安排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费用不在本次价格响应中。同时,响应人应负责全部货物到达现场后的免费指导安装、调试、质量保证、技术支持、培训、售后服务工作。如确实需要采购人发生现场施工作业的,必须遵守采购人即辽河石化公司有关项目管理及QHSE(质量、健康、安全、环保)相关规定。

2.8计价方式:总价(不含增值税,含其他所有费用)

2.9技术要求:需满足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及要求详见附件(询购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为制造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2必须满足《含油污水集输系统异味治理项目-废气处理成套设备询购文件》技术要求;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内(2022年1月1日至运行达标合格)炼化装置中,最少1套含油污水集输系统废气处理成套成功应用业绩(非甲烷总烃≤60mg/m3),响应人所提供的废气处理工艺需与本项目询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完全一致,须提供买卖合同扫描件或发票、以及证明废气处理设备在处理后的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浓度满足≤60mg/m3要求的检测报告(应由符合国家资质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等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提供的内容不全,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为无效业绩,必要时采购人有权利核实合同及发票原件。

3.4财务状况要求:近3年(指2021年01月0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提供相应承诺。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2020~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以上提供查询截图)。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7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8约束条款:辽河石化公司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技术服务承诺履约情况将严格把关,质量评价分为到货验收和使用质量评价等阶段,对于到货验收或使用评价未达到要求或承诺的,不予结算,问题较严重的视情况暂停1-3年与我公司交易权限,造成生产波动或事故事件或经济损失的,进一步追究相关经济责任及上报中石油总部进行集团范围的追责处罚;首次合作的供应商或首次使用的生产类物资或关键非生产类物资,需要使用部门在3个月(或结合具体质量评价周期)后按照时间要求出具使用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合格进行结算挂账、不合格不结算。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资料包费电子发票将通过投标人在中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时预留的手机号和电子邮箱发送。请投标人确保在该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及电子邮箱正确,及时查收资料包费电子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12月3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

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24】89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元人民币(含税)。投标报价中包含招标代理费,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提示:1.招标代理费缴纳账号变更为《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请中标人按照以下基本户信息及附件3要求进行缴纳。另外,月末最后两天不要缴纳代理费,,每月1号正常缴纳。

账号基本户信息:

账户名称: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银行账号:0714 0017 0922 1000 567

银行行号:10223*****2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渤海支行

2.中标单位银行转账时在摘要、用途、附言都备注上“招标文件编号”。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3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

联系人:吴尧 联系电话:0427-*******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42*****819

电子邮箱:lh_dongyu@petrochina.com.cn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大连院=含油污水集输系统异味治理-废气处理成套设备询价文件

附件2:********大连院=含油污水集输系统异味治理项目废气处理成套设备询购文件3

附件2:********大连院=含油污水集输系统异味治理项目废气处理成套设备询购文件5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4年11月22日


招标公告附件-一般招标项目.rar
********大连院=含油污水集输系统异味治理-废气处理成套设备询价文件.pdf
********大连院=含油污水集输系统异味治理项目废气处理成套设备询购文件3.pdf
********大连院=含油污水集输系统异味治理项目废气处理成套设备询购文件5.pdf
,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大连,盘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异味治理 治理 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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