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石河子高新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025年石河子开发区、高新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代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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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石河子开发区、高新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代建单位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25年石河子高新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062*****) 已由 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师发改投资发〔2024〕558 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高新区
3.工程规模:为园区招商引资项目配套基础设施,新建胡杨路(科技路-科学路)、科学路(胡杨路-雪松路) 、科学路(辽宁路-动检中心) 、辽宁路(科技路-科学路)、科教路(辽宁路-玛河路)、科技路(青年路-加油站)、产业园配套道路一(科技路-产业园配套道路二)、产业园配套道路二(辽宁路-产业园配套道路一)、明珠路(火炬路-滨河北)、滨河北路(明珠-绿风路),新建道路总长5576.54米,配套附属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0*****062*****001001 2025年石河子开发区、高新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代建单位 1)本代建项目采取建设实施代建方式,自初设批复后至项目保修期终结的全部建设管理工作,以经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投资控制目标。2)按照师市《八师石河子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及《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履行建设实施代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3)负责本代建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和组织协调工作。4)负责以项目法人单位的名义办理本代建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环保、信息等工作的管理和控制。5)负责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竣工结算、竣工财务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等工作。6)负责所有工程缺陷期内、保修期内的修复管理工作。 36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 2)投标人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资质、市政行业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至少满1.4.1-2)条资质要求中的一项资质(建筑企业须同时具有有效使用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有代建经验的企业。 (2)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具有与本项目类似业绩(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监理、代建业绩均可)至少一项,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信誉要求:无不良行为。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执业资格,从事工程咨询、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工程管理等相关经验。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驻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 人,且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管理能力。 (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1月23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11月30日 00时00分
2.领取方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递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3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规建局0993-*******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邦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石河子市北八路21号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经二路40号新丰大厦1栋7层711室
联 系 人:
夏维成
联 系 人:
皮丽
电 话:
电 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配套设施 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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