凰岗大桥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凰岗大桥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鄱阳县凰岗镇凰岗大桥新建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鄱阳县凰岗镇凰岗大桥新建工程已由鄱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鄱发改字(2016)3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鄱阳县凰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鄱阳县凰岗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鄱阳县凰岗镇凰岗大桥新建工程

2.2 本路段为新建一座大桥,全线长2796米,主桥梁548米,引道长2248米,本次招标项目为主桥梁;

2.3 计划工期:15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范围为主桥梁本次招标仅划分为1个标段。

2.5项目投资大约2896万元。

2.6支付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方式。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17日凭其数字证书CA锁,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该项目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进行调查。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

6.3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持相关证书原件(1、单位介绍信: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和身份证及总工程师的资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6、近三年(2013年9月-2016年10月)施工过与本工程相类似(工程的企业业绩,桥梁长度大于或等于500米并大于或等于2600万桥梁业绩,凭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并网上可查),参加资格审查,并对所提供的业绩确保真实有效。7、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现场。到鄱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会,未按时到达现场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4 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的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鄱阳县凰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7*****49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筑城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余 电 话:****-*******



9、公告审核

招标人:鄱阳县凰岗镇人民政府(章)

负责人: 2016年11月10日





招标监管机构签收: (章)

经办人: 2016年11月10日



交易中心签收: (章)

经办人:2016年11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桥 鄱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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