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管道改造工程—凤凰城段道路及绿化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热力管道改造工程—凤凰城段道路及绿化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B125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双河尖热电厂热力管道改造工程—凤凰城段道路及绿化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无锡市双河尖热电厂,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无锡市
2.2工程规模:三院至惠农桥沿线凤凰城段道路及绿化修复工程,合同价约50 万元。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三院至惠农桥沿线凤凰城段道路及绿化修复工程。
2.5标段划分:共分 1 个标段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同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
财务要求:提供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为小区道路及绿化工程费用约100万以上(以施工单位承包合同为准);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三年,上述要求在合同中无法体现的,需提供相应证明。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2)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11 月 11 日上午 9:00至 2016年11月 15 日下午 16:00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510—********)报名,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可于2016年11 月 11 日上午 9:00至 2016年11月 15 日16:00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购买招标文件(自带U盘交费后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所需携带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内容含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应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项目经理各类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类似工程业绩等复印件装订成册(1套)并加盖企业公章。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4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6号国联金融运营中心三楼,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滨湖区隐秀路901号联创大厦西楼5楼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市建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无锡市石皮巷2号
联系电话:138*****040 联系人:胡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复 绿化 热力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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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建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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