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开发区工业园区周边基础设施项目EPC通山县开发区工业园区周边基础设施项目EPC招标公告

通山县开发区工业园区周边基础设施项目EPC通山县开发区工业园区周边基础设施项目EPC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通山县开发区工业园区周边基础设施项目(EPC)通山县开发区工业园区周边基础设施项目(EPC)(TSZX-******SZ-*********)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SZX-******SZ-*********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山县开发区工业园区周边基础设施项目(EPC)已由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411-******-04-0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山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通山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达恒峰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通山县
建设规模:1、南林工业园达诚医疗厂区绿化建设、市政配套建设;2、通山县国有林场鸡口山村破损山体修复工程;3、山口高速路口 LED 屏升级改造工程;4、通山县隆鼎丽都道路塌陷修复工程;5、文化连廊工程6、开发区文化路延伸线项目;7、土地平整及配套设施8、开发区道路建设工程(二期)。最终以施工图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含初步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1)工程设计是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工程采购是指: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3-01
合同估算价:1366.00万元
2.3其他: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审查,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应具有上述要求的设计和施工资质;(2)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3)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1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2)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通山县城
市发展有
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达恒
峰招标有
限公司
地址:
通山县迎
宾大道开
发区办公
地址:
湖北省武
汉市黄陂
区武湖农
场青龙分
场青龙汇
商业街5
5 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华工
联系人:
司燕琼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11月22日
附录:

项目

要求

备注

资质

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部分的联合 体 成 员 无 需 提 供 “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业绩

要求

/

信誉

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 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 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 信用信息平台” (www.hbcxpt.cn) 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9.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1.4.3 项 和 第 1.4.4 项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

注:投标人对自身是否存在严重违法、行贿犯罪等失信情况实行承诺制,不再单独提交证明材料,由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

岗位

资格要求

数量

备注

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

(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2)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负责本标段(包)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1/人

根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其他

要求

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资格

设计

负责人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贰注册结构师证书,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

1/人

施工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人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咸政规(2017)8号)

第六条(二)“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进一步完善项目经理违法违规行为 记分制 度,强化对注册人员的执业过程监管,在招投标环节不再强制要求提交 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对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履职行为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在招标文件中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本标段(包)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2.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需提供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提供拟投入人员在本公司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

满足。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要求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合理、品种齐全,可以充分满足本标段(包)施工需要。

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部分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

备注:1. 投标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1) 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2) 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包)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 应按规定下载 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 “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 并可在 “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 招标文件的依据。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业园区 基础设施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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