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丽泽路(西三环-西二环)改扩建工程照明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YQ2024GLGS-032)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丽泽路(西三环-西二环)改扩建工程照明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的建设规模:道路长度 1.674k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丽泽路(西三环-西二环)改扩建工程照明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丽泽路(西三环-西二环)改扩建工程照明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
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含)及以上资质
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申请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重大工程质
量、安全等问题,近五年(2019 年 11 月 01 日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具有已竣工合同额 800
万元以上的道路照明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6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 A303 室(详细地址)持单位营业
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
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套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2 日 16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 A303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
资格预审地点:
评审办法:本工程资格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工程招标可以由资格预
审改为资格后审。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丽泽路(西三环-西二环)改扩建工程照明工程(工程名称)施工已由北京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京发改(前期)【2017】62 号(批文名称
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
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道路长度 1.674km,合同估算价 1150(万元)
2.2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台区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70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道路范围内涉及的灯杆、路灯、电源、线缆等,详见招标图纸。
2.5 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含)及以
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
状态,申请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重大
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近五年(2019 年 11 月 01 日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具有已竣工合同
额 800 万元以上的道路照明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其他信誉要求予以评定。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本工程资格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
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5.2 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工程招标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6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宏达中路甲 12 号 A303 室(详细地址)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
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每套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申请人资质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方可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02 日 16 时 00 分,地点为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
甲 12 号 A303 室(详细地址)。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
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中路 108 号
联 系 人:刘兴华
电 话:010-662308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
联 系 人: 赵欣欣、范瀚元
电 话: 010-67805858-2320
电子邮件: yiqunzixun@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