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建大兴安岭十八站150MW风电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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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中国电建电建新能源公司中电建大兴安岭十八站150MW风电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标段(包)编号:D1101080711016995001001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电建大兴安岭十八站150MW风电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新能源【2023】7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塔河县国脉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且已落实,招标人为塔河县国脉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塔河县十八站区域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本期拟建24台单机容量为6250kW的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160米,安装总容量为150MW。每台风电机组配套安装1台容量为6900kVA华式箱式变电器,变比为37/1.14kV。 升压站位置在风电场区域规划范围中部,通过单回LGJ-300输电线路,以220kV电压等级接入系统,进入黑龙江电网主网。 2.3 服务期限:270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12月30日。 2.4 招标范围:风电项目监理范围为中电建大兴安岭十八站150MW风力发电项目工程的土建、安装、检测、试验、调试、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的监理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风电场施工准备、工程场区内、外生产设施、辅助生活设施、进场道路、场内交通道路工程、吊装平台施工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集电线路工程,以及塔筒、风机设备、储能设备监造,升压站建筑与安装工程、箱式变压器基础及安装工程、风电场调试试运行、生态恢复、环保施工、消防、地形图复测等所有工程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按照三控制(进度、质量、造价)、三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一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及履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原则进行。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监理服务期限要求在监理进场之日起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止,其中现场监理服务期为业主提前通知监理进场期(暂定1个月)+计划总工期,具体进场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是监理服务期限内的职责和工作任务,不计入现场监理服务期,不另增加费用。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招标项目所需的服务能力。(2)具备住建部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3)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1.2 财务要求: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21年、2022年、2023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2个及以上风电工程监理工作经验和业绩。投标人近5年(2019年-2023年)必须具有独立承担两个及以上风电场(100MW及以上)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经验和业绩,需附相关证明文件 3.1.4 信誉要求: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2021年10月-2024年9月)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且注册在投标人的时间为一年及以上,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具有5年及以上监理管理工作经验。 3.1.6 中标人数:1 3.2 其他要求: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trade.powerchina.cn,以下简称“电建交易系统”)进行投标人注册。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建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免费)后下载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期间需在“电建交易系统”领取CA数字证书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提示:仅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需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领取后在有效期内可多次使用。) 4.2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元。 4.4 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时退还。由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押金后1日内寄送。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9日 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人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塔河县国脉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与谊民路交会国泰中心V7写字楼地 址:邮 编:邮 编:联 系 人:曹阳联 系 人:电 话:13943856441电 话:传 真:传 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 址:网 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账 号: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曹阳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塔河县国脉新能源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4年11月18日招标公告中国电建电建新能源公司中电建大兴安岭十八站150MW风电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标段(包)编号:D1101080711016995001001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电建大兴安岭十八站150MW风电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新能源【2023】7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塔河县国脉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且已落实,招标人为塔河县国脉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塔河县十八站区域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本期拟建24台单机容量为6250kW的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160米,安装总容量为150MW。每台风电机组配套安装1台容量为6900kVA华式箱式变电器,变比为37/1.14kV。 升压站位置在风电场区域规划范围中部,通过单回LGJ-300输电线路,以220kV电压等级接入系统,进入黑龙江电网主网。 2.3 服务期限:270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12月30日。 2.4 招标范围:风电项目监理范围为中电建大兴安岭十八站150MW风力发电项目工程的土建、安装、检测、试验、调试、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的监理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风电场施工准备、工程场区内、外生产设施、辅助生活设施、进场道路、场内交通道路工程、吊装平台施工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集电线路工程,以及塔筒、风机设备、储能设备监造,升压站建筑与安装工程、箱式变压器基础及安装工程、风电场调试试运行、生态恢复、环保施工、消防、地形图复测等所有工程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按照三控制(进度、质量、造价)、三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一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及履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原则进行。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监理服务期限要求在监理进场之日起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止,其中现场监理服务期为业主提前通知监理进场期(暂定1个月)+计划总工期,具体进场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是监理服务期限内的职责和工作任务,不计入现场监理服务期,不另增加费用。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招标项目所需的服务能力。(2)具备住建部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3)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1.2 财务要求: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21年、2022年、2023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2个及以上风电工程监理工作经验和业绩。投标人近5年(2019年-2023年)必须具有独立承担两个及以上风电场(100MW及以上)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经验和业绩,需附相关证明文件 3.1.4 信誉要求: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2021年10月-2024年9月)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且注册在投标人的时间为一年及以上,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具有5年及以上监理管理工作经验。 3.1.6 中标人数:1 3.2 其他要求: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trade.powerchina.cn,以下简称“电建交易系统”)进行投标人注册。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建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免费)后下载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期间需在“电建交易系统”领取CA数字证书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提示:仅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需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领取后在有效期内可多次使用。) 4.2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元。 4.4 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时退还。由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押金后1日内寄送。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9日 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人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塔河县国脉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与谊民路交会国泰中心V7写字楼地 址:邮 编:邮 编:联 系 人:曹阳联 系 人:电 话:13943856441电 话:传 真:传 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 址:网 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账 号: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曹阳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塔河县国脉新能源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4年11月18日招标公告中国电建电建新能源公司中电建大兴安岭十八站150MW风电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标段(包)编号:D1101080711016995001001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电建大兴安岭十八站150MW风电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新能源【2023】7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塔河县国脉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且已落实,招标人为塔河县国脉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塔河县十八站区域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本期拟建24台单机容量为6250kW的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160米,安装总容量为150MW。每台风电机组配套安装1台容量为6900kVA华式箱式变电器,变比为37/1.14kV。 升压站位置在风电场区域规划范围中部,通过单回LGJ-300输电线路,以220kV电压等级接入系统,进入黑龙江电网主网。 2.3 服务期限:270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12月30日。 2.4 招标范围:风电项目监理范围为中电建大兴安岭十八站150MW风力发电项目工程的土建、安装、检测、试验、调试、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的监理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风电场施工准备、工程场区内、外生产设施、辅助生活设施、进场道路、场内交通道路工程、吊装平台施工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集电线路工程,以及塔筒、风机设备、储能设备监造,升压站建筑与安装工程、箱式变压器基础及安装工程、风电场调试试运行、生态恢复、环保施工、消防、地形图复测等所有工程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按照三控制(进度、质量、造价)、三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一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及履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原则进行。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监理服务期限要求在监理进场之日起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止,其中现场监理服务期为业主提前通知监理进场期(暂定1个月)+计划总工期,具体进场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是监理服务期限内的职责和工作任务,不计入现场监理服务期,不另增加费用。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招标项目所需的服务能力。(2)具备住建部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3)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1.2 财务要求: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21年、2022年、2023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2个及以上风电工程监理工作经验和业绩。投标人近5年(2019年-2023年)必须具有独立承担两个及以上风电场(100MW及以上)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经验和业绩,需附相关证明文件 3.1.4 信誉要求: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2021年10月-2024年9月)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且注册在投标人的时间为一年及以上,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具有5年及以上监理管理工作经验。 3.1.6 中标人数:1 3.2 其他要求: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trade.powerchina.cn,以下简称“电建交易系统”)进行投标人注册。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建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免费)后下载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期间需在“电建交易系统”领取CA数字证书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提示:仅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需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领取后在有效期内可多次使用。) 4.2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元。 4.4 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时退还。由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押金后1日内寄送。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9日 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人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塔河县国脉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与谊民路交会国泰中心V7写字楼地 址:邮 编:邮 编:联 系 人:曹阳联 系 人:电 话:13943856441电 话:传 真:传 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 址:网 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账 号: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曹阳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塔河县国脉新能源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4年11月18日招标公告中国电建电建新能源公司中电建大兴安岭十八站150MW风电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标段(包)编号:D1101080711016995001001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电建大兴安岭十八站150MW风电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新能源【2023】7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塔河县国脉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且已落实,招标人为塔河县国脉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塔河县十八站区域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本期拟建24台单机容量为6250kW的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160米,安装总容量为150MW。每台风电机组配套安装1台容量为6900kVA华式箱式变电器,变比为37/1.14kV。 升压站位置在风电场区域规划范围中部,通过单回LGJ-300输电线路,以220kV电压等级接入系统,进入黑龙江电网主网。 2.3 服务期限:270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12月30日。 2.4 招标范围:风电项目监理范围为中电建大兴安岭十八站150MW风力发电项目工程的土建、安装、检测、试验、调试、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的监理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风电场施工准备、工程场区内、外生产设施、辅助生活设施、进场道路、场内交通道路工程、吊装平台施工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集电线路工程,以及塔筒、风机设备、储能设备监造,升压站建筑与安装工程、箱式变压器基础及安装工程、风电场调试试运行、生态恢复、环保施工、消防、地形图复测等所有工程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按照三控制(进度、质量、造价)、三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一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及履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原则进行。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监理服务期限要求在监理进场之日起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止,其中现场监理服务期为业主提前通知监理进场期(暂定1个月)+计划总工期,具体进场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是监理服务期限内的职责和工作任务,不计入现场监理服务期,不另增加费用。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招标项目所需的服务能力。(2)具备住建部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3)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1.2 财务要求: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21年、2022年、2023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2个及以上风电工程监理工作经验和业绩。投标人近5年(2019年-2023年)必须具有独立承担两个及以上风电场(100MW及以上)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经验和业绩,需附相关证明文件 3.1.4 信誉要求: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2021年10月-2024年9月)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且注册在投标人的时间为一年及以上,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具有5年及以上监理管理工作经验。 3.1.6 中标人数:1 3.2 其他要求: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trade.powerchina.cn,以下简称“电建交易系统”)进行投标人注册。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建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免费)后下载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期间需在“电建交易系统”领取CA数字证书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提示:仅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需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领取后在有效期内可多次使用。) 4.2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元。 4.4 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时退还。由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押金后1日内寄送。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9日 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人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塔河县国脉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与谊民路交会国泰中心V7写字楼地 址:邮 编:邮 编:联 系 人:曹阳联 系 人:电 话:13943856441电 话:传 真:传 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 址:网 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账 号: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曹阳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塔河县国脉新能源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4年11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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