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 2025 年度烟用育苗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MHG2431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 2025 年度烟用育苗物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育苗物资一批,育苗基质 124000 袋、200 孔漂盘 477100 个、128 孔育苗盘 59500
个、育苗专用肥 52.45 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 2025 年度烟用育苗物资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 2025 年度烟用育苗物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见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5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9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见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见正文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见正文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 2025 年度烟用育苗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河南省
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委托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
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 2025 年度烟用育苗物资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GMHG24311
2.3 项目概况:采购育苗物资一批,育苗基质 124000 袋、200 孔漂盘 477100 个、128 孔育
苗盘 59500 个、育苗专用肥 52.45 吨。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五个标段。
一标段:育苗基质 69000 袋,控制价单价 27 元/袋,控制总价 1863000 元。
二标段:育苗基质 55000 袋,控制价单价 27 元/袋,控制总价 1485000 元。
三标段:200 孔漂盘 477100 个,控制价单价 4.8 元/个,控制总价 2290080 元。
四标段:128 孔育苗盘 59500 个,控制价单价 2.1 元/个,控制总价 124950 元。
五标段:育苗专用肥 52.45 吨,控制价单价 7000 元/吨,控制总价 367150 元。
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其中一、二标段同一投标人只能中取一个标段,若在两
个标段均排名第一者,则取排序靠前的标段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另一标段则不再推荐为中标
候选人。
2.5 招标范围: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 2025 年度烟用育苗物资采购项目,采购育苗物
资一批,一标段育苗基质 69000 袋、二标段育苗基质 55000 袋、三标段 200 孔漂盘 477100
个、四标段 128 孔育苗盘 59500 个、五标段育苗专用肥 52.45 吨。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供货通知供货,2025 年 1 月 21 日(含)前供货完毕
2.7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洛阳市境内)
2.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 1-4 标段投标人须为生产商,提供对应货物的生产场所及设备(提供生产场所及设备
图片);5 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所投货物肥料登记证或提供所投货物在省级或以上农业农村部
门备案的证明材料(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加盖公章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或备案证明材
料)。
3.2 财务要求:
3.2.1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本年度新成
立的单位可提供财务报表)。
3.2.2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以来任意 1 个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3 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市级及以上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结果
截图或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材料)。
3.3 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行
贿犯罪情况,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司法机关裁
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
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
栏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
查询时间。如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
被查询主体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则视
为弄虚作假)。
3.3.2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投标人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以来被列入“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
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以来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信用中国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
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进入信用中国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
的“失信被执行人(在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时窗口会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
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即可)输入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
及身份证号分别进行查询】;
(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
3.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
一标段的投标;(提供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报告”完整版,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报告不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提
供从“天眼查”等企业信息网站查询的股东及出资信息结果截图。若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等企业信息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的,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 其他要求
3.4.1 本项目“拒绝接受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供应商投标”、“拒绝接
受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供应商投标”、“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
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投标”、“拒绝接受被中
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和行
贿供应商禁止期限的供应商投标”;(投标人须满足书面声明中的内容的要求,按招标公告
后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3.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每日 00:00:00 时至 23:59:
59 时(北京时间)。潜在投标人信息核对截至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9 日 17:00(北京时间),
请潜在投标人务必结合自身情况,提前上传资料并提交信息核对;如因潜在投标人上传资料
延误、错误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身承担相应责任。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http://www.365trade.com.cn)(以下不再后缀网址)” 获取招标文件(已在该平台注册
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平台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
册,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2.2 本项目有购标信息核对,潜在投标人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按照要求将以下
文件整理成一个 PDF 上传:①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
件;②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4 项要求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③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转
账)形式的,提供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扫描件。
4.2.3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核对通过后,潜在投标人方可在线购买招标文件并下载。请务必在
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登录平台主页点击“我的工作台”→点击
“寻找招标项目”或点击下方“更多”按钮使用项目名称信息检索要投标的项目,点击“立
即投标”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核对要参与的项目信息。
4.2.4 找到要参与的标包,点击“立即购标”,进入招标文件费用支付页面;本项目需要先
提交资料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点“下载”按钮下载购标审核附件(若
有)并按招标公告要求将所有材料准备好后,通过“上传材料”按钮上传(一次上传一个附
件或打包上传),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审核资料提交后需等待代理机构进行资料核对,
资料审核成功后才能进行后续招标文件费用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如果资料审核未通
过,可点击“重新”按钮查看未通过原因,重新提交审核材料。审核资料通过后,即可在“我
参与的项目”页面,点击“立即购标”,开始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和平台使用费。
4.3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标段,平台服务费 400 元/项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至代理机构,发票由代理机构出具。平台服务费支付至平台运营公司,发
票由平台运营公司出具(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4.4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获取招标文件、CA 数字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
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18539937971;平台
运营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开标前对下载者的购买信息进行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运营公
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运营公司将不承担
任何责任。
4.5 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 CA 数字证书的办理,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
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
平台账户中“北京 CA 申请”→“CA 申请帮助”→“CA 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按 4.4 款提供
的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4.6 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
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通过“环境检测”下载并安装检测工具;
5.2 安装完成后启动检测工具,逐一安装检测工具中的插件;
5.3 打开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的后缀名为.zzlh 的电子招标文件,按提示进行电
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5.4 使用 CA 数字证书对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点击“递交投标文件”完成投
标。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 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密版
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file 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上传递交;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网上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打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登录投标人账户,插入 CA 数字证
书,选择“我参与投标的项目”,点击“进入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签章等工作。
6.4 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拨打 4.4 款提供的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进行咨
询。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
阳烟草专卖局(公司)内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8.其他
欢迎各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或违法操纵中标结果等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一经查
实,招标人将终止与该招标代理机构合作,并依据合同条款追究其相关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246 号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0379-6592013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 72 号 2 号楼 3 层 301 室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379-65527717
2024 年 11 月 22 日
附件:书面声明
书面声明
致: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
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
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没有处于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
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我公司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三年内没有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
或个人行贿行为;没有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
限内;没有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认定在不良行
为禁止期限和行贿供应商禁止期限。
我公司非联合体投标,我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
我单位承诺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保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及上述信息的真实
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单位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单位存在与上述
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单位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
与我单位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我公司积极
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
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特此声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246 号
联 系 人:葛先生
电 话:0379-6592013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 72 号 2 号楼 3 层 301 室
联 系 人: 胡先生
电 话: 0379-6552771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