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辽沈银行金融反诈一体化平台惩戒功能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招标编号:SHY20241119)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辽沈银行金融反诈一体化平台惩戒功能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人民币 99100 元,招标人为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配合中间业务系统进行金融反诈一体化平台惩戒功能改造,完成核心系统惩戒名
单的导入、交易控制以及部分渠道豁免功能、柜面系统配合中间业务接口改造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沈银行金融反诈一体化平台惩戒功能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辽沈银行金融反诈一体化平台惩戒功能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2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邮件领取或现场购买,发售价格:500 元/本(售后不退)。购买采购文件时
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
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
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
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 11-1 号 3 门)。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 11-1 号 3 门)。
七、其他
1、项目名称:辽沈银行金融反诈一体化平台惩戒功能建设项目
2、单一来源采购原因:采购人核心等系统开发商均为北京神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因此驻
场运维及开发外包服务需由系统原厂商提供。根据《辽沈银行集中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说明》
选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3、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神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外大街 136 号 5 层 1-17-509
4、公示媒介和期限:本次采前公示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cebpubservice.cn/)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公示期自 2024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7 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
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
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答复。异议函
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一路 43 号
联 系 人:李洁
电 话:024-3155884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 11-1 号 3 门
联 系 人: 赵旭、张芳、曹雨、李姗姗
电 话: 024-81231520
电子邮件: syhy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