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中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监理
石柱县中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监理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中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24】20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中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南宾街道万寿大道11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新增总建筑面积*****.56㎡,地上建筑面积*****.03㎡,增设门诊医技综合楼*****.03㎡、教学楼2537.00㎡,新增地下建筑面积为9188.53㎡,车位数总共为263个。包括医疗综合楼、中医未病中心、静配中心、中医肿瘤治疗中心、中药制剂、中医传承示教室、学术厅、教学实训基地、中医药研究室等并配备相关设施设备。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5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约141.83万元
2.4 招标范围:石柱县中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监理工作包含按照现行监理规范要求,完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工程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以及工程进度款审核、收方签证、材料价格审核、工程验收、工程结算、配合工程审计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取得、保修期工作以及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9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 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中医院 | 代理机构: | 重庆新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石柱县南宾街道万寿大道8号 | 地址: |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8-2 |
联系人: | 秦老师 | 联系人: | 石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石柱县中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监理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三峡银行九龙坡支行 |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3904808710630018262 |
标签: 提标扩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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