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郑徐中继1、中继2信号电缆II次成端电流纳入监测整治物资询价采购公告
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郑徐中继1、中继2信号电缆II次成端电流纳入监测整治物资询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郑徐中继1、中继2信号电缆II次成端电流纳入监测整治物资购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为安全生产费(资本化)已落实,现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物资类别 | 物资名称 | 适用范围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电务设备 | 成端监测单元 | 适用郑徐高铁 | 套 | 2 |
电务设备 | 工频电流采集单元 | 适用郑徐高铁 | 套 | 2 |
电务设备 | 雷击电流采集单元 | 适用郑徐高铁 | 套 | 2 |
电务设备 | 温湿度采集单元 | 适用郑徐高铁 | 套 | 2 |
备注:如果表中物资描述中含有品牌或厂家等产品信息,仅限于对技术、质量方面的参考,并非是对其他品牌的排斥,供应商可提供功能相同、质量等同或优于参考品牌,并能与原有设备相配套的其他任何品牌的产品。
三、相关要求
3.1.交货地点: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指定地点。
3.2.交货时间:接到成交通知书后20日内供货,成交方需要做出交货时间承诺。
3.3.付款方式:不接受预付款条件。供应商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到验收合格后依据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付款。
3.4.此次报价含运输费,包装费、卸车费、保险费、整车安装调试费。
3.5.报名要求:报价供应商必须通过国铁采购平台(cg.*****.cn)进行报名,否则视为无效。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4.1通用资格部分
4.1.1报价人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报价人或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限制投标(报价)的情况;
4.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4.1.3本次项目报价人应具备的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采购物资明细表。
4.2专用资格部分
4.2.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2.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4.2.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2.4具备采购物资供应能力的供应商: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4.2.4.1报价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授权书或代理协议,有明确的代理期限、代理产品范围,格式可参考招标(采购)文件模板格式,也可提供满足招标(采购)文件模板内容实质性要求的格式,授权书或代理协议需经被代理单位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须有明确的代理期限、代理产品范围;代理协议应明确由被代理单位(制造商)负责售后服务及质量责任保证,并提供被代理企业的营业执照以及其他资质文件。(其中,代理商提供的被代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检验报告、认证证书等)的复印件,应加盖被代理企业公章。“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具体要求)
4.2.4.2一个制造商委托授权参与该项目的代理商应为一家。
五、采购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s://cg.*****.cn)。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5.2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3日10时21分至2024年12月02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请登录后查询购买;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5.3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0点0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5.4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5.5供应商可登陆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六、报价文件递交
6.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6.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陇海心怡路交叉口向东350米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材料科
6.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4.提交报价单原件(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报价单显示报价为物资到货价明细价格及总价(不含税单价、不含税总价、税率、含税总价、其中不含税价保留两位小数),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产品资质证明、服务承诺以及上述证明材料,以特快专递形式或密封送达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提交时间以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所有报价资料须加盖公章后,胶装成书本状装订成“报价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密封到一个文件袋里。文件信袋封条上应写明:⑴询价单位。⑵报价项目名称。⑶项目编号及标段。⑷报价企业名称和地址。⑸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未进行密封处理的报价将不被接受。未按本须知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报价文件,报价人的报价将不被接受。其中报名表单独打印,不封装。
6.4.1所有报价(含单价、总价等)必须打印,手写或涂改的均为无效投标(签名除外)。
6.4.2在报价资料中,如某种产品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或质量无法保证,经评审将不能成交。
6.4.3供应商必须对报价单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6.5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询价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七、报价开启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4年12月02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自贸试验区陇海路心怡路交叉口向东350米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电务中心会议室。如有变动以实际开启时间为准。
八.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
采购人: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
详细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河南自贸试验区(郑东片区)陇海路心怡路交叉口向东350米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371-******** (150*****103)
技术联系人:方工
电话:0371-********
九、采购规则:
1.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以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价格,经评审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2.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我们将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发布结果公示,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结束后三日内携带资质原件到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集中采购办公室进行资质复核并签订合同,逾期不提交复核材料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3.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十、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同时提供书面“企业规模类型的声明”,声明本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未提供声明的视为未按《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要求履行主动告知义务,须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询价文件、报名表及报价表
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
202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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