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燃气管道航标巡护管理外包服务第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年燃气管道航标巡护管理外包服务第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拟实施2024-2026年度燃气管道航标巡护管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现就本项目的服务采购以公开询比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1、项目概述: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所辖范围内四条水道共计16座过河管线航标及其附属设施需要年度日常巡护工作,设施包括标体、灯体、太阳能电池、接线、电池箱、基座等。按《广东省航道局专设航标管理办法(试行)》(粤航道[2017]279号)巡护管理的要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外包服务,需保障设施完整,能够满足正常使用条件,定期开展巡查工作,并承担巡护责任。

2、服务内容:详见附件1《用户需求书》。

3、服务期限:服务期为二年,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算。

4、服务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提供近三年内最少1份航道类或水利设施相关管理/维护项目业绩材料。

三、项目报价原则

1、报价标的:详见用户需求书,本项目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包含但不限于在服务期限内按《广东省航道局专设航标管理办法》等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巡护管理约定的航标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税费,支付给服务人员的劳动报酬及其他福利、社会保险、劳保用品购买,管理费、服务费、经济补偿金、工伤、商业险、残障金、加班超时费用、医疗期间造成费用、工会费、外地员工调配等各项费用。

请按照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报价表以总价包干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2、本项目设置拦标价,并在价格评审环节公布。

四、开启、评审、成交及合同签订

(一)开启与评审

1、发包人组建评审小组。

2、发包人同时开启所有响应人的报价,随后由评审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满足“附表1资格审查表”为有效响应人;若资格审查合格的响应人不足3家的,发包人可对2家合格响应人继续组织评选或重新组织询比。

3、评审小组对有效响应人进行综合评分(按附表2综合评分表)计算各有效响应人的总得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总分相同的,报价低的排先。总分和报价均相同的,由评审小组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排序的先后。总分最高且不超过拦标价的合格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总分第二且报价不超过拦标价的报价人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总分第三且报价不超过拦标价报价人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4、若总分最高的响应人报价高于拦标价,则按总分排名顺序,最先接受拦标价的为首选成交候选人。若所有有效响应人均不接受拦标价,则本次询比失败。

5、发包人将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和推荐情况选择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若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则发包人选择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此类推;若所有成交候选人均放弃成交,则本次询比失败。

  • 成交与合同签订

1、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及时登陆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2、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询比文件所附合同文本(详见第三部分 合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询比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正式生效。

3、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4、如有必要,发包人将在合同签订前查验成交人响应文件中佐证资料的原件。

五、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响应文件要求

1、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2、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采购,参加本项目报价的单位须在下载采购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响应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已注册为“响应人”或“供应商”的报价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3、响应人与其他响应人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检索信息为准)。当响应人与其他响应人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时,相关报价均无效。

4、响应文件内容包括:

4.1响应文件封面(附件3格式1)
4.2响应人声明(附件3格式2)
4.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证明书(附件3格式3)
4.4资格证明文件(附件3格式4)
4.5业绩汇总情况表(附件3格式5)
4.6技术力量配置(附件3格式6)
4.7合同条款响应表(附件3格式7)

4.8报价函(附件3格式8)
4.9综合评分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复印件)。

4.10其他材料。

提交响应文件须制作成签字盖章版的纸质文档后,以清晰扫描件的形式上传到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报价界面的附件栏。

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密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 年 11月28日 10 :00(北京时间)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响应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七、潜在报价人或报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165号,邮编:******

联系人:金工 , 联系电话:020-********,邮箱:jinw@gdg.com.cn

八、报价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异议的报价人可以在收到或应当收到异议答复书的10日内,书面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起异议申诉(格式详见公告附件2)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4楼,邮编:******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

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响应客户端使用问题,请于周一至周五 8:30∽12:00 / 14:00∽17:30拨打服务专线:020-********

发包人: 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2024 年 11 月 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燃气管道 外包服务 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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