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及辖区派出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宜昌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及辖区派出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宜昌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及辖区派出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宜昌市公安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3日 11:0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 00:00 | ||
开标地点 | 投标人应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评标室操作系统,各投标人可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 ||
预算金额 | ¥12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孟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854 | ||
采购单位 | 宜昌市公安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宜昌市城东大道11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8*****93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7*****854 |
【项目概况】
宜昌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及辖区派出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8a*****f92bde*******fb*******da5
3、项目名称:宜昌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及辖区派出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29.88(万元)
6、最高限价:129.88(万元)
7、采购需求:
遴选一家供应商承担宜昌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及辖区内四个派出所食堂食材供应, 包括但不限于肉类、水产类、饮品类、水果类、米面油类、干货调料类等,同时还包括食材的供货、装卸、运输到指定地点及相关服务等。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0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中型及大型企业参与投标。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1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评标室操作系统,各投标人可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2、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ichang.gov.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公安局本级宜昌市公安局本级
地 址:宜昌市城东大道116号
联系方式:188*****9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
联系方式:187*****8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真
电 话:187*****854
标签: 食堂食材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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