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KDRW-2016HW-0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71.0000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子包号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总价)



1

宫腔镜、肾镜

各1套

18万元

2

腔内气压弹道碎石机

1台

13万元



1

微量元素分析仪

1台

40万元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子包一中宫腔镜和肾镜为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余为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子包号为单位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有所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的证明文件);在广东地区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合作支持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的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携带以上(2)至(4)项证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11-14至2016-12-05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12-06 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十、开标时间:2016-12-06 0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11-14至2016-11-18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地址:花都区新华镇新华路48号
联系人:吴庆文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108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联系人:章小姐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10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章工联系电话:***-********
发布人: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11-11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院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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