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华水电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推动产业园区低碳转型光伏项目前期咨询-临时用地林草占地补偿服务采购公告

新疆新华水电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推动产业园区低碳转型光伏项目前期咨询-临时用地林草占地补偿服务采购公告

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新疆新华水电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推动产业园区低碳转型光伏项目前期咨询-临时用地林(草)占地补偿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新疆新华水电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推动产业园区低碳转型光伏项目前期咨询-临时用地林(草)占地补偿服务
  2. 项目编号:XHSL-FW-GKXJ-24-0564
  3. 交货/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占林(草)情况调查核实、林(草)征占地补偿费用测算、林(草)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使用林(草)地审批咨询服务以及相关专业成果文件出具并取得批复等。
  4. 交货/服务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5. 供货范围:完成项目临时用地林(草)占地补偿服务工作,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占林(草)情况调查核实、林(草)征占地补偿费用测算、林(草)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使用林(草)地审批咨询服务以及相关专业成果文件出具并取得批复等。
  6. 质量要求:

1)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规定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

2)办理项目用地预查询、永久用地征地权属调查,编制永久用地征地可行性报告,永久用地征地报批资料组卷及上报,内容深度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须做到内容齐全、结论明确、数据准确、论据充分。在不违背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满足甲方的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应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林(草)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相关资质);

2)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在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项用地林(草)占地补偿服务的项目负责人;

3)应答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应具备全面承担所涉及的工作服务能力,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产品软著等及从事相关行业的专业人员,且有明确的组织架构;

4)应答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5)应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

6)本次采购不允许转包;

2、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4年11月27日 10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新疆新华水电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推动产业园区低碳转型光伏项目前期咨询-临时用地林(草)占地补偿服务》,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7日 10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7号楼

邮编:

联系人:常工

电话:099*****254

传真:

电子邮件:

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202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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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产业园区 低碳 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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