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新城区供水设施建设项目输水管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昌吉市新城区供水设施建设项目输水管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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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新城区供水设施建设项目输水管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W2024067-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市新城区供水设施建设项目输水管线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7.43 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城区供水管道穿越三屯河河道工程,DN800 球墨铸铁管(K9 级)长 434.6m,DN800
钢管长 125.4m,配套排气井及排泥井。河岸线范围内输水管线管道(长度 380m),一侧采用
钢筋石笼防护,每组石笼规格 2.0*1.0*1.0m,笼内填石直径 15-40cm 卵石,河道两端新建
堤防与已建防洪堤相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市新城区供水设施建设项目输水管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昌吉市新城区供水设施建设项目输水管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
程专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的总监理工程师已办理有效的进疆相关信息录入手续。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 2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表);
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 1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
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各投标企业需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
未提供承诺书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9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携带 1-8 条报名资料到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 198 号商住(丽景.名
都)10#办公 2301、2302、2303 室线下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 198 号商住(丽景.名都)10#办公 2301、
2302、2303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 198 号商住(丽景.名都)10#办公 2301、
2302、2303 室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韩晓胜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 198 号商住(丽景·名都)10#-办公 2301 室
联 系 人: 江硕苇/黄志杰
电 话: 1859911193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城区供水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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