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偶戏《洋学生有了“针”功夫》创排服务招标公告
人偶戏《洋学生有了“针”功夫》创排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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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偶戏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丰富的历史与文化内涵。为进一步弘扬和传承非遗文化,扬州市中医院计划对人偶戏《洋学生有了“针”功夫》进行创排,并安排该剧目配合医院举办的相关活动进行免费演出10场。现扬州市中医院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诚邀具有专业实力和创意能力的服务团队承担此项目的创排工作。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扬州市中医院
二、项目名称:人偶戏《洋学生有了“针”功夫》创排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7万元
四、项目需求:
1、剧本创作:根据主题要求,创作具有创新性、故事性和观赏性的剧本。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
2、角色设计与人偶、道具制作:设计符合剧情需要的角色形象,并制作高质量的人偶及相关道具。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
3、音乐与音效:创作与剧情相协调的音乐和音效,提升剧目的艺术表现力。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
4、舞台布景与灯光:设计富有创意的舞台布景和灯光效果,营造适宜的演出氛围。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
5、表演指导与排练:提供专业的表演指导,组织演员进行排练,确保演出质量。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
6、成品视频拍摄与后期制作:在前5项任务高质量完成后,组织专业团队拍摄。选合适场地,按设计搭建环境,确保画面效果。高清设备多角度记录,捕捉精彩瞬间。拍摄后进行细致后期,包括剪辑、调色、特效、音乐合成等,保留艺术风格,提升观赏性。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
投标报价包含尺寸测量、设计、制造成本、运输成本、售后服务、成品损耗、安装、辅料等辅助设施费用,投标人须综合考虑报价。
五、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按综合评分高低,确定一名中标人。
六、参与投标人报名要求: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4年任意一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一份);
6、投标人2024年任意一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一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上一年年度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以及信用中国的截图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执行团队基本要求:
1、专业团队:组建一支包括编剧、导演、演员、服装道具设计、音乐制作、视频拍摄制作等在内的专业团队,确保项目各环节的顺利进行。
2、沟通协作:与扬州市中医院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汇报项目进展,积极响应甲方需求,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3、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确保演出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
4、保密责任:对项目相关的创意、剧本、设计等内容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允许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5、后续服务:提供演出后的反馈收集及项目总结服务,为项目的持续优化和改进提供建议。
八、投标须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五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扬州市中医院5号楼行政楼4楼宣传处
3、联系电话: 宣传处 ********
九、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下午15:00
2、开标地点:扬州市中医院5号楼3楼会议室
十、投标方须知
1、具有法人的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无论投标的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收。
4、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用书面、传真形式通知招标机构。招标方认为有必要答复时,应用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
5、本次招标为扬州市中医院委托的人偶戏创排服务,扬州市中医院保留对特殊创意、剧本内容或表演形式等需求的供应方选择权利,即根据项目需求及投标方提供的创意方案、表演水平、报价等因素,扬州市中医院有权选择最合适的供应方进行合作。
6、扬州市中医院对本次人偶戏创排服务所产生的宣传制作成品的标识(包括但不限于角色设计、剧本内容、表演形式等)享有所有权。任何未经扬州市中医院授权的使用、复制、改编、传播等行为均视为侵权。扬州市中医院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偿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公开道歉、赔偿损失等。
7、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投标方需自行下载(见文末表1)并打印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签字加盖公章于开标当日提交(不可印夹在标书内)。
8、招标评分办法:此次扬州市中医院人偶戏创排服务招标评分办法见文末表2。
十一、招投标议程
1、当场宣读各家报价,之后评委按评分规则逐一进行评分。
2、根据现场院内专家组评分结果确定中标单位。
3、开标结束后签署《项目评定结果认定书》。
十二、其他事项说明
1、投标单位应合理报价。(评分标准:价格占20分,投标人综合实力占30分,技术方案占50分)。
2、确定中标单位后,若发现中标单位存在不符合要求的现象(技术方案达不到客户要求;标明现象:如窜标、资质不合格等。),招标单位有权取消中标单位资格并保留追赔损失的权利。
3、本次招标结束后,如中标项目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招投标单位协商调整中标价格,若协商不成,解除双方的合同关系。
十三、中标人的权利与义务:
1、合同期间,中标人不得违背《广告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并对自己的经营活动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在合同期限内必须接受扬州市中医院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
2、合同期间,中标人所有税收及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十四、投标文件的构成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内容包含尺寸测量、设计、制造成本、运输成本、售后服务、成品损耗、安装、辅料等辅助设施、视频拍摄制作等费用,报价须综合考虑报价。
项目 | 规格 | 数量 | 备注 | 含税单价(元) |
人偶设计与制作 | 根据剧本需求定制 | 若干套 | 包括设计、材料、制作等费用 | |
服装设计与制作 | 根据角色需求定制 | 若干套 | 包括设计、材料、制作等费用 | |
道具设计与制作 | 根据剧情需求定制 | 若干件 | 包括设计、材料、制作等费用 | |
舞台设计与搭建 | 根据场地需求定制 | 1个 | 包括设计、材料、搭建等费用 | |
灯光音响设备租赁 | 根据演出需求配置 | 1套 | 包括灯光、音响、视频等设备 | |
运输与安装费用 | 根据实际运输与安装情况计算 | 10次 | 包括所有物品的运输与现场安装费用 | |
演员与工作人员费用 | 根据演出需求配置 | 若干人 | 包括演员薪酬、工作人员费用等 | |
视频拍摄制作 | 高清多机位拍摄+专业后期制作 | 1项 | 包括拍摄、剪辑、调色、特效、配音等 | |
合计 |
4、投标人应提供公司介绍、服务承诺等材料;
5、投标文件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6、投标人提供曾经承办的人偶戏项目合同原件,或经原发证单位(如合同签署双方之一)盖章确认的合同复印件。该合同应明确展示投标人在人偶戏创作、排演、执行等方面的专业能力与经验。
7、投标方自制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封存完好加盖印章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以及“请勿在2024年11月29日15:00前启封”字样。
扬州市中医院宣传处
2024年11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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