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级不锈钢饭盒和餐盘招标公告

食品级不锈钢饭盒和餐盘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现有住院病人约230人,我院拟安排采购食品级不锈钢饭盒和餐盘两种物品中的其中一种(上述两种物品均需含汤碗、汤匙),用于住院病人日常餐饮保障。现向社会公开询价,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24年11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材料。
二、项目内容
1.为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住院病人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GB4806.9-2016规定的食品级不锈钢饭盒和餐盘(含汤碗、汤匙),并能提供该不锈钢饭盒和餐盘(含汤碗、汤匙)合格的出厂检测报告。
2.采购数量:≥600份(每份均含汤碗、汤匙)。
3.规格要求:饭盒(双层、加盖);餐盘(四个格子以上)。
4.请将饭盒和餐盘分开报价。
5.注意事项:供应商应所提供的物品应将精神病人的使用安全考虑在内。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报价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等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承诺保证提供的一切资质证明都是合法有效的;
4.报价人须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四、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的每一页必须加盖公章,除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其余手填无效;
2.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包含封面、报价表、资格审查文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严重违法失信承诺书)、报价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书等,并按顺序装订。
3.提供报价文件的同时,需提供食品级不锈钢饭盒和餐盘(含汤碗、汤匙)的实物样品,并附上相应的检测报告。
4.报价人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以人民币报价,请写明物品的单价和总价,所有报价均含税费。
注:请将饭盒和餐盘分开报价。
六、报价起止时间、报价方式。
1.报价起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下午18时00分至2024年11月29日下午18时00分止,逾期报价无效。
2.供应商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报价:①通过寄送快递的方式参与报价(以邮寄到达时间为准)②现场递交报价文件参与报价(以现场送达时间为准)
七、报价文件送达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渡李厝山路66号综合楼402室;联系人:卢先生,电话:0591-******** 手机158*****42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采购食品 不锈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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