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冀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滨海岸线生态修复及海洋产业孵化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京冀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滨海岸线生态修复及海洋产业孵化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京冀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滨海岸线生态修复及海洋产业孵化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冀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滨海岸线生态修复及海洋产业孵化项目勘察已由曹妃甸新城管理委员会以曹新城项目备(2023)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揽月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揽月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京冀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滨海岸线生态修复及海洋产业孵化项目勘察; 2项目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用海面积约*******㎡(约合4800亩),用地面积约******.68㎡(约合371.51亩),总建筑面积*****.68㎡。对曹妃甸新城南部进行内海生态清淤、岸线提升及配套管网建设、海岛生态治理、配套船闸、配套水上平台、海洋产业孵化区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4服务期限:总工期 15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即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勘察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6 09:00至2024-12-0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6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异地分散双盲评标形式,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2特别提醒: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和企业CA办理。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publicservice.hebpr.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按照相关说明完成注册登记。编制、上传、解密投标文件均需使用企业CA(包括河北 CA、北京 CA、山西 CA、联通 CA、CFCA、CQCCA,以上6家CA可互认)。CA 认证服务热线:河北 CA:400-707-3355;北京 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 CA:0311-********; 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受理单位:唐山市曹妃甸区揽月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受理电话:150*****220/177*****124。 河北华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理电话:0311-********/155*****206,电子邮箱:huayouzb@126.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揽月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电话:177*****124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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