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态奶采购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液态奶采购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液态奶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满足: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液态奶代理商或经销商。
3、其他资格条件: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且上述材料的经营项目包含“婴幼儿配方奶粉”。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三、报价文件要求
凡参加报价的单位均须制作比选文件正本一份,文件胶装密封,每一页均须加盖公章,内容包含且不限于以下资料:
1、报价文件目录;
2、报价表或报价方案;
3、资格、授权证明及配套文件;
4、技术或服务应答表及配套支撑材料;
5、供应商类似业绩或可证明其综合竞争能力的其它材料。
如果参选单位未按要求提供相关完整、真实资料,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四、项目要求:
1.液态奶:适合0-6个月婴儿(1段),安全性好。
1.1超高温灭菌
1.1能量270~290KJ/100ml;
1.2蛋白质1.2~1.4g/100ml;
1.3脂肪3.5~3.7g/100ml;
1.4碳水化合物7.0~7.3g/100ml;
★五、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每年一签,年度合同经业主方对服务情况进行评定后,双方协商签署。
2.付款要求:费用结算方式为季度结算,下一季度开始时,结算上一季度的液态奶费用。3.供货要求:
3.1 须提供供货液态奶产品能配套使用且符合科室使用需求的一次性奶杯;按对应供货数量提供,液态奶与一次性奶杯的比例为1:2;
3.2 负责询价文件中对供应商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货物供货、运输、仓储保管、验收及相关服务等。
3.3 所供应的产品必须符合我国现行的婴幼儿配方奶粉标准(GB*****-2010《婴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2010),合同履行期间如出台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并附有上述标准的相关检测报告。
3.4 以采购人提交并经中标人确认的订单为准,7个工作日内提供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每次送货量及送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
3.5 液态奶溯源要求:液态奶供应链明确,所有液态奶的来源清晰,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奶粉生产企业获得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可随时接受采购人溯源。如供应商提供进口货物,在供货时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等材料。
4.供应与包装要求
4.1 中标人提供的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曾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国家颁布的适用于上述产品的相关质量标准及中标人的质量、技术标准;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依法提供产品售后服务及保障;有第三方检验机构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中标人每次发货时须向采购人提供该批产品的厂方检验报告,作为采购人验货凭证。
4.2 所供应的产品应当具备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供应产品的过程应符合冷链物流配送。
4.3 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要求,包括液态奶名称、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标准代号等内容。
4.4 因本项目服务对象特殊,中标人必须保证液态奶产品的正常供应,并每月将配送计划通知采购人,如出现无法供货的情况,中标人必须尽早进行书面通知并采取应急措施。
4.5 如出现因中标人无法供货且未及时(至少提前90日)书面通知而造成的不利后果将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有权罚款5000.00元/次或解除合同。
4.6所提供的奶粉必须是合格的、在保质期内的,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液态奶产品剩余的保质期≤[60]天),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
5.违约责任
5.1中标人未按要求履行合供货合同义务时,须从违约之日起每日按本批次采购金额的5‰ 比例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 日以上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中标人应按全额赔偿。
5.2采购人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或无故拖延验收、付款时,采购人须向中标人支付滞纳金,标准为每日按逾期应付款总额的5‰ 累计。
5.3如处于保质期内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中标人须提供应急替代产品和应急处理方案,如有必要将停用该品牌产品。如因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或其他非采购人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害,中标人应赔偿采购人所遭受的所有经济损失。因采购人储存或使用不当等的原因造成的问题,中标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5.4采购人按合同对奶粉进行严格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奶粉,中标人无条件退货或更换;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以次充好的奶粉,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6.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6.1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或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6.2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中标人安排运输,并承担运费。
六、液态奶需求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1 | 液态奶 | 毫升(ml) | 按瓶供应,每瓶含量≥70ml |
七、其他
1、联系人
邱老师 ********
2、报价文件资料递交要求:
公司盖章,密封胶装,资料必须编制目录、页码并成册,双面打印
截止报名和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12月3日17时
递交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后勤科,三楼C304
(资料可邮寄)
八、报价文件格式要求见附件附件:比选文件格式.docx
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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