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细化优化工作举措强化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

宿迁市:细化优化工作举措强化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

为解决小型(临时)工程建设体量小、时间短、主体多样,生产安全事故偶发性大等问题,近日,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探索解决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难点堵点问题,切实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明范围”把准把牢源头关

《通知》对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范围做了具体规定,细化小型(临时)建设工程类型,将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房屋建筑工程等8类工程纳入小型(临时)建设工程,通过引导业主向社区或村居进行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开工告知,及时掌握小型(临时)建设工程相关信息。

“锚重点”推进监管全流程

《通知》对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内容进行规范,聚焦小型(临时)建设工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督促落实作业前风险辨识、作业中加强防护及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作业后清理现场安全要求,谨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易发风险;通过发放安全风险提醒单,告知安全管理法定义务、违反义务法律风险,切实提高从业人员自我防范意识。

“压职责”联动提升执行力

《通知》明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资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属地统筹管理本辖区范围内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督导本行业领域范围内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具体明确17个部门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部门联管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监管到位、执法保障的闭环管理模式,筑牢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安全防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生产监管 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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