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试剂招标公告重发
检验试剂招标公告重发
为有效保障临床需求,现拟开展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检验试剂招标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投标产品符合投标人法定经营许可范围;
3.具有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或国内代理商产品销售授权书,一级代理商优先;
4.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投标,各参与公司不得围标、串标,若发现有任何违规行为,该公司永远不得参与本院的任何投标。
二、招标范围:详见招标目录(附件一)。
三、招标时间:报名成功后另行通知
四、招标地点: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兴宁院区3号楼1楼咖啡吧。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每级代理均需提供);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每级代理均需提供);
3.投标产品销售授权书,医疗器械注册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含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二);
5.产品质量与服务承诺书(附件三);
6.供应商简介
包括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及仓库地址)、企业性质、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经营情况(2023年财务报表)、经营范围、宁波大市内发生业务关系的医疗机构名称及数量、物流途径等内容;
7.报价单(附件四)
1)供应商按目录分别报价,单独装入信封封口,在报价单及信封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信封上注明报价检验试剂的序号、名称及规格。报价单请单独装订,并在招标当天递交。
2)对于已经在我院供货的产品,投标报价不得高于现供货价,且所有产品不得高于两定平台查询价格;
3)为防止出现恶意扰乱招标程序的报价,投标人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8.最低报价承诺函(附件五)
9.廉洁承诺书(附件六)
10.拟参与招标检验试剂报名表(按招标目录次序排列,附件七);
11.参加招标时可随带样品(样品上粘贴便签注明目录序号、耗材名称、投标单位、产品相关质量认证等内容)。
12.参加招标时随带投标产品供货量凭证(供货量凭证要求投标产品在两定机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的近1年三级医院供货量截图)。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须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再允许参加本院任何招标。
六、招标确定程序
(一)组织机构的建立
成立招标临时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采购科、财务科、医保物价办公室及临床专家等人员组成,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
(二)招标流程:
1.对外发布公告:提前三天通过医院外网发布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招标公告。
2.供应商报名:
供应商应于2024年11月29日17:00前,将报名表(见附件七)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名注明招标报名表,逾期不再接受,收到确认回复即视为报名成功。报名后未在规定招标时间参加招标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
*两定机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两定平台)上有同类产品的,投标产品必须提供产品ID。
*两定平台上无同类产品的,允许投标产品无产品ID。
3.供应商递交资料:
供应商将《供应商提交材料》1-9项内容一式三份于招标当天现场递交。
招标:在院纪委办公室监督下,按招标目录序号由工作小组与供应商代表(具有法人授权)逐一进行招标。供应商携带样品、产品相关资料,现场上交报价单,当场拆封唱价。
以截止时间为止,单项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根据不同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决定继续进行或重新组织采购。
5.招标结果确认:招标结束后供应商代表离场,工作小组根据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确认最终结果。
*价格是招标确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但不是唯一依据。
6.最终结果公示:将结果在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官网公示三个工作日。
签订合同:如在公示期内未收到负面信息,公示期结束后一周内,供应商完善相关备案资料,并签订合同。如遇政策调整,应按相关政策执行,本合同作废。
七、递交的招标资料均不退回,且不对未成交人作未成交解释。供应商在参加招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
地 址:宁波市兴宁路57号
联 系 人:严老师
电 话:0574-********
附件一
项目序号 | 项目名称 | *适用范围及性能要求 | 备注 |
一 | 食物特异性抗体IgG4检测 | 用于体外检测人血清中特异性IgG4抗体浓度 | 需增加仪器请说明 |
二 | 尿生化多项质控品 | 用于对淀粉酶、钙、氯、肌酐、磷、钾、钠、尿素氮、尿酸,葡萄糖, 总蛋白检测项目的质量控制。 | 适用于医院现有的生化流水线设备 |
三 | 脑脊液质控 | 用于对氯、乳酸、总蛋白、钠、葡萄糖和乳酸脱氢酶的质量控制 | |
四 | 多项生化质控品 | 适用于钾、钠、氯、钙、磷、镁、锂、铜、锌、铁、总铁结合力、葡萄糖、尿素、尿酸、肌酐、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总胆汁酸、总胆固醇、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白蛋白、总蛋白、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α-淀粉酶、肌酸激酶、乳酸脱氢酶、γ-谷氨酰基转移酶、α-羟丁酸脱氢酶、脂肪酶、胆碱酯酶、乳酸、胰腺淀粉酶、5'-核苷酸酶、腺苷脱氨酶检测时的质量控制。 | |
五 | 多项生化质控品2 (水平1,水平2,水平 3) | 适用于α-L-岩藻糖苷酶、谷氨酸脱氢酶、线粒体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亮氨酸氨基肽酶、乳酸脱氢酶同工酶1、胰腺淀粉酶、甘胆酸、总胆汁酸、β-羟丁酸、腺苷脱氨酶、5’-核苷酸酶、1,5-脱水葡萄糖醇、唾液酸、脂蛋白a、乳酸、二氧化碳、胱抑素C、果糖胺、游离脂肪酸、抗环瓜氨酸肽抗体检测时的质量控制。 | |
六 | 特定蛋白质质控 | 适用于免疫球蛋白A、免疫球蛋白G、免疫球蛋白M、免疫球蛋白E、补体C3、补体C4、C-反应蛋白、类风湿因子、抗链球菌溶血素O、转铁蛋白、前白蛋白、β2-微球蛋白、视黄醇结合蛋白、kappa-轻链、lambda-轻链、触珠蛋白、白蛋白、α1-抗胰蛋白酶、铁蛋白、总蛋白、α1-微球蛋白、胱抑素C检测时的质量控制。 | |
七 | 炎症标志物质控品 | 适用于降钙素原、C反应蛋白、血清淀粉样蛋白A、髓过氧化物酶、白介素6、脂蛋白相关磷脂酶A2检测时的质量控制。 | |
八 | 心肌标志物质控品 | 适用于肌酸激酶、肌酸激酶同工酶、肌钙蛋白I 、肌钙蛋白T、C-反应蛋白、B型钠尿肽、肌红蛋白、N端-B型钠尿肽前体、同型半胱氨酸、心型脂肪酸结合蛋白、地高辛检测时的质量控制 | |
九 | 尿液蛋白非定值质控品 | 适用于尿液β2-微球蛋白、尿液视黄醇结合蛋白、尿液乙酰氨基葡萄糖苷酶检测时的质量控制 | |
十 | 凝血质控品 | 适用于凝血酶原时间、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凝血酶时间、纤维蛋白原、抗凝血酶Ⅲ、D-二聚体、纤维蛋白(原)降解产物检测时的质量控制 | |
*如有设备配置,请在报名表中备注说明设备品牌及规格型号。 |
标签: 检验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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