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庆符镇丛木村石桥函桥新建工程

高县庆符镇丛木村石桥函桥新建工程

一、本项目经高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高发改[2016]335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高发改备55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高县农村公路项目管理处
项目名称 高县庆符镇丛木村石桥函桥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 高县庆符镇
实施时间 建设工期18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桥长70米,桥面净宽6.5米,总宽7.5米,桩基础钢筋混疑土梁桥
建设资金 县交通局资金调剂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高县庆符镇丛木村石桥函桥新建工程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其他要求:
1)、该项目比选申请人近三年已完成不少于二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2)、参选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专业公路工程,职称:中级及以上职称。参加本项目比选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选后至完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3)、安全员(需持有效的上岗证、安全C证和安全继续教育证)。4)、比选保证金采用A方式提交时,比选申请人应在网上随机抽取时间之前将比选保证金交纳凭据(在银行回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分别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传真至比选人。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6年11月11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6年11月16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高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硕勋路分社
账 号:8815 0120 0671 25653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备注
施工1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156.036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6年11月17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高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高县农村公路项目管理处
地 址:高县庆符镇三十二米干道
邮 编:644400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860
传 真:********868
电子邮件(E-mail):********@qq.com

2016年11月11日(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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