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招标公告

公务用车招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及“执行机构”)对广东省省直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供货资格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6116DFG248J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省直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供货资格项目

三、项目内容:

1、本项目为公务车辆定点资格采购,定点采购供货范围为国内生产的各品牌型号乘用车(轿车)、客车。

2、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核的投标供应商将被直接确定为中标(入围)候选人。中标(入围)候选人推荐的供货商为本项目的定点供应商。

3、本次定点采购先将在广东省直属单位及其行政事业单位范围实施,再逐步推广到全省各地市,具体执行及后续管理工作以通知文件为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国内车辆的制造厂商或其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的专业销售机构。如投标供应商为专业销售机构,投标时提供车辆的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原件) 。

4. 每个品牌只允许有一家投标供应商。

5.已报名并获取本次采购文件。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1月11日起至2016年12月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家150元,报名成功后不予退还。(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http://www.gpcgd.com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在注册审核通过后,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并完成网上缴费后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可以按网上流程自行打印发票。)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2月8日 9:00-10:00(北京时间)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8日10:0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13室

九、开标时间: 2016年12月8日10:0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13室

十一、本项目不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秦先生、栾先生、王先生

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邮编:510030

定点供货项目咨询专用邮箱:********76@qq.com

(请在邮件标题中标注拟咨询的资格类型:“公务用车”)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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